蕉岭县石窟河新铺段(南山村、下南村、金沙村)耕地保护集聚区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梅州市发布时间:2024-06-25来源: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项目名称: 蕉岭县石窟河新铺段南山村下南村金沙村耕地保护集聚区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规模: 岩土工程勘察(详勘、测量等)及相关服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及相关服务;工程施工、配合完成竣工图至竣工验收等,并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水田种植及其相关工作 ; 在金沙村、南山村、下南村总计2347.14亩范围内(其中农用地总面积2052.61亩,建设用地207.82亩,未利用地86.71亩)。(2)主要建设内容:平整土地,小田整合改造为大田,修筑田埂,对土壤进行改良,清淤沟渠,新建农渠、农沟、泵站等排水灌溉设施,新修机耕道及道路配套工程,并配备支撑后续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础设施及提升农田景观的相关配套设施等。(3)项目种植内容及要求: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明确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种植粮食作物的情形包括在耕地上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和符合国土调查的耕地认定标准,采取粮食与非粮食作物间作、轮作、套种的土地利用方式
  • 范围: 1)主要建设规模:在金沙村、南山村、下南村总计2347.14亩范围内(其中农用地总面积2052.61亩,建设用地207.82亩,未利用地86.71亩)。(2)主要建设内容:平整土地,小田整合改造为大田,修筑田埂,对土壤进行改良,清淤沟渠,新建农渠、农沟、泵站等排水灌溉设施,新修机耕道及道路配套工程,并配备支撑后续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础设施及提升农田景观的相关配套设施等。(3)项目种植内容及要求: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明确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种植粮食作物的情形包括在耕地上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和符合国土调查的耕地认定标准,采取粮食与非粮食作物间作、轮作、套种的土地利用方式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蕉岭县石窟河新铺段(南山村、下南村、金沙村)耕地保护集聚区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蕉岭县石窟河新铺段(南山村、下南村、金沙村)耕地保护集聚区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蕉岭县石窟河新铺段(南山村、下南村、金沙村)耕地保护集聚区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310-441427-04-01-278677

投资项目名称

蕉岭县石窟河新铺段(南山村、下南村、金沙村)耕地保护集聚区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蕉岭县石窟河新铺段(南山村、下南村、金沙村)耕地保护集聚区综合整治项目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

公示名称

蕉岭县石窟河新铺段(南山村、下南村、金沙村)耕地保护集聚区综合整治项目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

蕉岭县新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广东珩远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中标人

广东嘉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主办方)、梅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员)、

梅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成员)、梅州市全域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员)

中标价

7982083.65元

工期(交货期)

勘察设计: 30 个日历天。其中,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 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勘察(详勘、测量等)、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合格及施工图预算编制);

工程施工:经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后, 180 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种植期: 5 年。

项目负责人

勘察项目负责人:李新玲

设计项目负责人:卓明阳

施工项目负责人:谢环扬

中标日期

2024年 6 25

相关附件

集聚区中标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