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水厂三期工程设计及工程咨询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珠海市发布时间:2023-07-25来源: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平台
  • 项目名称: 西城水厂三期工程设计及工程咨询服务
  • 规模: 西城水厂三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扩建32万m3/d常规处理系统,包含2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为16万m3/d。主要建构筑物为机械絮凝沉淀下叠清水池、V型滤池、二级泵房。2、扩建32万m3/d污泥处理系统,包含排水池、浓缩池、平衡池。本工程总投资55719.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1589.85万元,其他基本建设费用7539.28万元,工程预备费4912.91万元。本次招标内容包括:1.设计。2.工程咨询服务(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验收、节能评估、职业卫生三同时评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其中设计费招标金额为10,906,600.00元。环境影响评价招标金额为45,000.00元、环保验收招标金额为22,000.00元、节能评估招标金额为35,000.00元、职业卫生三同时评价报告招标金额为100,000.00元、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招标金额为84,560.00元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招标金额为100,000.00元。)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
  • 范围: 或具有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认可的证明文件,备案业务范围为()。□投标人业绩资格要求:()。■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内地投标人适用)。■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内地投标人适用)。■具有独立的资质(内地投标人适用)。■设计:拟派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资格。或□具有珠海市(区)各行业 主管部门颁发的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资格。或具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认可的证明文件,备案业务范围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资质的一方。■其它事项:(1.根据规定,目前港澳企业参与珠海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仅限于横琴新区,本项目不在该地区范围内,招标文件中涉及到港澳企业投标的相关条款,均不适用本项目招标要求。2.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对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如下:2.1须提供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社保缴纳证明所示人员需与证书人员一致;2.2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打印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核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虚假承诺的,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结果,接受相关处罚,承诺书模板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西城水厂三期工程设计及工程咨询服务

标段(包)名称:西城水厂三期工程设计及工程咨询服务

公示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中标结果
项目标段编号 E4404000001004385001001
项目标段名称 西城水厂三期工程设计及工程咨询服务
中标人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 72.88%
项目负责人 芮旻
工期 按招标文件详细工期约定执行
质量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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