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监理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 项目名称: 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监理答疑与
- 范围: 95.00%,报价时以“%”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处理。若所报折率未保留两位小数的,视为已保留该两位小数且数值为零。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投标折率有效范围,超出投标折率有效范围的作无效标处理 ; 100.00%,报价时以“%”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处理。若所报折率未保留两位小数的,视为已保留该两位小数且数值为零。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投标折率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或投标折率有效范围的,否决其投标。(2)投标报价要求如下:本项目监理费投标报价=本项目监理费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投标折率。报价时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处理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监理
标段(包)名称: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监理
公告性质:其他
公告内容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standalone="no"?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监理 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440604-2024-0020-03-01
项目名称: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监理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4月11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30
一、 答疑内容
无
二、 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 三 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0 页的 3.2 投标报价 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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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内容: |
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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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固定折率包干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的监理服务收费投标折率有效范围为≤95.00%,报价时以“%”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处理。若所报折率未保留两位小数的,视为已保留该两位小数且数值为零。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投标折率有效范围,超出投标折率有效范围的作无效标处理。 |
(1)采用固定折率包干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的监理服务收费投标折率有效范围为≤ 100.00% ,报价时以“%”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处理。若所报折率未保留两位小数的,视为已保留该两位小数且数值为零。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投标折率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或投标折率有效范围的,否决其投标。 (2)投标报价要求如下: 本项目监理费投标报价=本项目监理费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投标折率。报价时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处理。 |
2、现就《招标文件》第 四 章 评标定标办法(评标定标分离法) 第 35 页的 企业实力 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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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内容: |
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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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10分): (1)成立时间满三年的定标候选人财务决算结论有三年盈利的得满分10分,有两年盈利的得6分(该项分值的60%),盈利不足两年的不得分。 (2)成立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定标候选人财务决算结论有两年盈利的得6分(该项分值的60%),有一年盈利的得3.6分(该项分值的60%*60%),盈利不足一年的不得分。 (3)成立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定标候选人财务决算结论有一年盈利的得3.6分(该项分值的60%*60%),未盈利的不得分。 (4)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财务状况(10分): 对定标候选人近三年(2023年、2022年、2021年)的财务状况进行比较: 定标候选人的财务状况按盈利年限从多到少的顺序进行排列,盈利年限最多的得10分,以等差数列方式赋分,分差为2分。(财务状况三年均盈利>财务状况有两年盈利>财务状况有一年盈利)。 三年均无盈利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采用“美式排名”方式赋分,盈利年限相同的,得分相同,不占用后续排名得分。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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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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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中路7号 |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2座 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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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沈先生 |
联系人:何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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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82002621 |
联系方式:87710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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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1日 |
2025年0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