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清远市华侨中学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重新
- 项目地址: 清远市华侨中学现有校园内
- 规模: 1)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扩增60个教学班,拟新建建筑面积约71803.96平方米
- 范围: 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 准)。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02,679,812.72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6,761,532.10元,暂估价为777,544.18元,暂列金额为6,814,271.43元),工程量清单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及暂估价均不得修改,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未经招标人批准,结算价不包含暂列金额
- 开标时间: 2025-05-19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清远市华侨中学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重新招标)
标段(包)名称:清远市华侨中学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重新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清远市华侨中学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 清发改行审〔2024〕27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政府债券和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招标人为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清远市华侨中学扩建 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重新招标)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清远市华侨中学扩建工程
统一投资代码: 2210-441802-04-01-556354
二、招标单位: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763-3389303
地址: 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建设大厦B座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18819483398
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A座7层
招标监督机构: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763-3370322
三、建设地点: 清远市华侨中学现有校园内。
四、项目概况: 扩增60个教学班,拟新建建筑面积约71803.9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学生宿舍、综合楼、报告厅、食堂、体育馆、人防地下室、连廊等场所设施,部分原有校舍和场地改造,并由业主单位购置首批必要的办学设备(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内容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建设规模:扩增60个教学班,拟新建建筑面积约71803.9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学生宿舍、综合楼、报告厅、食堂、体育馆、人防地下室、连廊等场所设施,部分原有校舍和场地改造,并由业主单位购置首批必要的办学设备(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02,679,812.72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6,761,532.10元,暂估价为777,544.18元,暂列金额为6,814,271.43元),工程量清单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及暂估价均不得修改,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未经招标人批准,结算价不包含暂列金额。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
2、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且无其他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是指:(1)项目负责人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的“数据开放平台”网上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锁定信息”查询结果为未被锁定状态(即网页上“是否锁定”列内容为“否”),或查询结果为空白无数据(提供网页截图)。(2)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网上的“从业人员”查询无在建工程(提供网页截图)。注:无在建工程证明须查询“个人工程业绩”,且所列的全部工程业绩状态均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无建设项目;②有建设项目但查询“竣工验收”显示项目已竣工验收;③有建设项目但查询“竣工验收”未显示项目竣工验收,但项目已竣工验收的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文件;④有建设项目但查询“竣工验收”未显示项目竣工验收,但项目负责人已变更工作单位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需同时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关截图及资料进行佐证。其中:广东省内建设的工程项目以“广东建设信息网”为准,广东省外建设的工程项目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为准。
3、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拟派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拟派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且无其他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无其他在建项目是指:自《投标申请人声明》载明的盖章落款日期之日起,至投标人收到招标人退还的投标担保之日止,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所有岗位,包括但不限于任职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是否存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以投标人提供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作为评审材料。
5、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在“信用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最终以开标结束后至评审结束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的为准)。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接受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即最多只接受施工单位2家)。
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8、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9、未被招标人列入拒绝参加本次投标单位名单。
九、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十、本公告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和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格式详见附表十六)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异议受理电话:0763-3389303
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建设大厦B座
十二、其他约定: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阅读、完全理解并接受以下条款:
为支持清远市“百千万工程”建设,中标人须以自有资金配建不少于施工中标价5%的“百千万工程”项目。中标人须在签订本项目合同后,按清远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城镇建设专班的要求,与清远主城区范围内(即清城区、清新区)“百千万工程”项目的业主或指定单位签订合同或其它形式约定具体配建事项。
招标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
附件一:
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 项目名称 | 清远市华侨中学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重新招标) | 工程编号 | GC4418002025076 |
|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28日8时30分 | 招标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5月19日10时00分 |
| 投标人提问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28日8时30分 | 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 | 2025年5月8日17时30分 |
| 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 | 2025年5月19日10时00分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5月19日10时00分 |
| 开标时间 | 2025年5月19日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开标大厅 |
| 评标时间 | 2025年5月20日9时00分 | 评标地点 |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
附件二:
拒绝参加本次投标单位名单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 1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工可编制单位 |
| 2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单位 |
| 3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单位 |
| 4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 5 | 康立时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 |
| 6 | 广东弘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其他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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