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梅州市五华县星湖岭郊野公园绿美示范点项目
- 项目地址: 五华县水寨镇星湖岭郊野公园
- 规模: 1、建设规模及内容:①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包含林分优化292亩,森林抚育516亩,植树100亩;②建登山道1100米;③建设观景平台4个;④景观提升2.90公里;⑤边坡整治6300平方米;⑥道路绿化提升,包含种植乔木102株,种植灌木328株,种植花卉116平方米,种植草皮2728平方米等工程。2、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3、招标控制价:4371567.08元;4、建设地点:五华县水寨镇星湖岭郊野公园;5、建设工期:365个日历天6、承包方式:单价合同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27
- 开标时间: 2025-05-29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梅州市五华县星湖岭郊野公园绿美示范点项目
标段(包)名称:梅州市五华县星湖岭郊野公园绿美示范点项目
投资项目名称:梅州市五华县星湖岭郊野公园绿美示范点项目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梅州市五华县星湖岭郊野公园绿美示范点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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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503-441424-04-01-852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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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梅州市五华县星湖岭郊野公园绿美示范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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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梅州市五华县星湖岭郊野公园绿美示范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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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梅州市五华县星湖岭郊野公园绿美示范点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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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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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五华县水寨镇星湖岭郊野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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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除 2024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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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1、建设规模及内容: ①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包含林分优化292亩,森林抚育516亩,植树100亩;②建登山道1100米;③建设观景平台4个;④景观提升2.90公里;⑤边坡整治6300平方米;⑥道路绿化提升,包含种植乔木102株,种植灌木328株,种植花卉116平方米,种植草皮2728平方米等工程。 2、招标范围: 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 3、招标控制价: 4371567.08 元 ; 4、建设地点:五华县水寨镇星湖岭郊野公园; 5、建设工期: 365 个日历天 6、承包方式: 单价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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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①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包含林分优化292亩,森林抚育516亩,植树100亩;②建登山道1100米;③建设观景平台4个;④景观提升2.90公里;⑤边坡整治6300平方米;⑥道路绿化提升,包含种植乔木102株,种植灌木328株,种植花卉116平方米,种植草皮2728平方米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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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365 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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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4371567.08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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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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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截止开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 (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 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资质内容按照建市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 “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 诚信 信息登记平台 ”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自2024年9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信誉承诺书)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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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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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400/ind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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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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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 5 年 5 月 1 日 00 : 00 时 |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 5 年 5 月 27 日 18:0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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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格预审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 5 年 5 月 29 日 08:30时 |
资格预审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 5 年 5 月 29 日 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 5 年 5 月 29 日 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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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 5 年 5 月 29 日 08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梅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 政服务中心对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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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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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五华县林业局 |
联系地址 |
五华县水寨镇华兴中路 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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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3-4433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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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联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 C1栋三层3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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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 工 |
联系电话 |
0753-25987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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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五华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3-4435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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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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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林业局
2025年4月30日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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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梅州市五华县星湖岭郊野公园绿美示范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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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邀请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 至 202 5 年 5 月 27 日 18:00 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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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纸质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 |
202 5 年 5 月 29 日 08:45 - 09 : 3 0 时(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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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 /信用承诺函 ) 提交截止时间 |
202 5 年 5 月 29 日 08 : 30 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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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
202 5 年 5 月 19 日 08 : 30 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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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 5 年 5 月 29 日 08 : 30 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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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标 时 间 |
202 5 年 5 月 29 日 08 : 30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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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
在线解密时间: 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 6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 202 5 年 5 月 29 日 08:45 时至 09 : 3 0 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