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附属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汕尾市发布时间:2025-04-28来源: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附属房建工程施工
  • 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建设2个7万吨级通用泊位(码头结构按10万吨级散货船预留),使用码头岸线578m,年设计通过能力为集装箱26.5万TEU,散粮113万吨,钢材和其他机械设备115万吨,化肥100万吨。本标段拟建内容为码头工程的附属建筑物等工程,主要包括新建综合楼、宿舍楼、候工楼、仓库等建筑单体,约6.8万㎡建筑安装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 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本项目须确保获评广东省档案局“金册奖”,并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本标段为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的附属建筑物等工程,除房屋建筑工程以外,还有自动化设备、智能控制系统等,自动化设备完成安装,基础功能测试、核心自动化功能测试等将进行联调联试,包括但不限于调度系统、智能闸口系统、外围业务系统等在内的多个软硬件系统,在投入码头正式生产操作之前,承包人须完成交工验收直至完全满足运营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本项目须确保获评省交通厅、交通部“平安工地”典型项目。绿色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绿色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或以上
  • 范围: 施工图所示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电气、给排水、消防、防雷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说明、工程量清单、标前交底或施工图会审纪要等明确的内容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2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0-01-01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附属房建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附属房建工程)施工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 附属 房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07-441500-04-01-685032

投资项目名称

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 附属 房建工程) 施工

标段(包)名称

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 附属 房建工程) 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本工程位于碣石湾的西部、汕尾红海湾遮浪街道以北、施公寮半岛以西的白沙湖内,距汕尾市区约 20km,与已建成的汕尾红海湾电厂一期工程相邻。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

构成

企业自筹 ,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建设 2个7万吨级通用泊位(码头结构按10万吨级散货船预留),使用码头岸线578m,年设计通过能力为集装箱26.5万TEU,散粮113万吨,钢材和其他机械设备115万吨,化肥100万吨 。本标段拟建内容为 码头工程的附属建筑物 工程 主要包括新建综合楼、宿舍楼、候工楼、仓库等建筑单体,约 6.8万㎡建筑安装工程。 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本项目 须确保获评 广东省档案局 “金册奖” 并争创 “国家优质工程奖”

标段 为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的附属建筑物 工程,除房屋建筑工程以外,还有自动化设备、智能控制系统等, 自动化设备完成安装 基础功能测试、核心自动化功能测试 将进行联调联试,包括 但不限于 调度系统、智能闸口系统、外围业务系统等在内的 个软 件系统,在投入码头正式生产操作之前,承包人须 完成交工验收 直至完全满足运营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本项目须确保获评 省交通厅、交通部 “平安工地” 典型 项目

绿色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绿色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或以上。

招标内容

施工图所示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电气、给排水、消防、防雷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说明、工程量清单、标前交底或施工图会审纪要等明确的内容为准。

工期(交货期)

456 日历天 争创 “国家优质工程奖” 工期增加的 5%) ,其中施工工期 441 日历天, 工验收期 15 日历天 自开工通知 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33358.35 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个,联合体牵头方由施工资质等级高的一方担任。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 牵头单位 ,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 牵头单位 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协调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联合体协议书中对收款方式另有约定的除外)。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 (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营业执照

1.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1.2.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 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注: ①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②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1.3 投标人须持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可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1.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中任一天的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截图。

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1.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级或以上职称 ,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投标人可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1.5.2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 5年,指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 2020 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 至少 完成 1项单体 建安费 1亿 元,或 单体建筑面积 ≥1.8万 ㎡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模式的业绩中担任 施工 项目经理业绩。

1.5. 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

1.5. 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的后果,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 职称证、 身份证、投标人 近期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 顺推连续 6个月 ) 为其缴纳的 社保 证明材料 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 (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类似 业绩 须提供 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人员姓名职务信息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 牵头方 提供

1.6 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1.6.1 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级或以上职称。

1.6.2 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 5年,指投标人拟派的 技术负责人 2020 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 至少 完成 1项单体 建安费 1亿 元,或 单体建筑面积 ≥1.8万 ㎡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模式的业绩中担任 技术负责人或施工 项目经理业绩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拟派 技术负责人 建造师注册证、 职称证、 身份证、投标人 近期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 顺推连续 6个月 ) 为其缴纳的 社保 证明材料 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 (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类似 业绩 须提供 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人员姓名职务信息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 牵头方 提供

1. 7 对拟派 各专业 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土建专业负责人 须具备 土建相对应 专业 级或以上职称 ;安装专业负责人须具有安装相对应专业中 级或以上职称。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拟派 各专业负责人职称证、 身份证、投标人 近期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 顺推连续 6个月 ) 为其缴纳的 社保 证明材料 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 (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任意一方 提供均可

1. 8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 人员 的要求

1. 8 .1 对投标人拟派 专职安全总监 的要求: 1名,须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B )》 ,同时 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执业资格 ,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1.8.2安全总监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 5年,指投标人拟派的 安全总监 2020 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 至少 完成 1项单体 建安费 1亿 元,或 单体建筑面积 ≥1.8万 ㎡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模式的业绩中担任 安全总监或专职安全员 业绩

1. 8 . 3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专职安全人员 4 (或以上),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 以上人员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B ) 复印件或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C ) 复印件 或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投标人 近期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 顺推连续 6个月 ) 为其缴纳的 社保 证明材料 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 (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类似 业绩 须提供 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人员姓名职务信息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联合体投标, 安全总监由 联合体 牵头 提供

1.9 主要管理人员

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见第 章投标文件格式)

2.0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2.0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0 .2 近3年内在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被相关部门通报的,不允许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此行为上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 和省级交通 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 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提供承诺书)。

2.0 .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 “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2.0 .4 投标人若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注: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不得存在以上情形之一 上述信誉要求须 由联合体 牵头单位 代表联合体各成员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详见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2.1 财务要求

2.1. 1 近三年每年 年度营运资金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或者国内商业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额度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

2.1. 2 近三年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 2 0000万元人民币。

近三年指 20 2 1年、2022年、 202 3 年。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 牵头 方需满足上述财务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招标投标 监管 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login)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wggzy.shanwei.gov.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 04 29 00 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 05 20 09 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 05 20 09 3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需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 -服务指南栏目内的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投标人可选择现场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办理地点: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三楼),也可选择网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栏目,按照相关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办理

开标时间

2025年 05 20 日09 30

开标地点

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三层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大型开标室K205D100(322)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

招标人

汕尾新港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南荷包岭汕尾交投大楼

招标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0660- 387720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万盛银湖湾 2栋801

招标代理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0660-3801101

招标监督机构

汕尾市交通 运输局

联系电话

0660-333482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该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即线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2、该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按招标公告日程安排表的时间,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线上开标 ,未在线上准时参与开标,视为默认同意开标结果

3、 投标人可登陆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jy.swggzy.cn/login)“选择建设工程交易”→“选择开标评标菜单”→“选择开标评标子菜单”→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开标会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

4 、开标过程中如有异议,在异议阶段,点击 “提出异议”,如无异议,点击“开标确认”,异议时间结束未点击“开标确认”和未点击“提出异议”,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5 、建议各投标人使用 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和谷歌浏览器观看开标会议。

6 、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 10日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7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8、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9、中标单位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提供5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给招标人,提供纸质版的投标文件须与开标时递交的电子版的投标文件一致并加盖骑缝章以及封面加盖公章。

相关附件

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附属房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pdf 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附属房建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1.rar 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附属房建工程)施工工程建设招标公告.pdf 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附属房建工程)施工施工图纸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