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高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2024年)监理招投标活动的公告

茂名市发布时间:2024-09-18来源: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关于恢复高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2024年监理招投标活动的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高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2024年)监理

标段(包)名称:高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2024年)监理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关于恢复高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2024年)监理招投标活动的公告

进场编号: 2024221

各投标单位:

高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2024年)监理招标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的异议,异议已处理完毕,异议处理结果如下:

鉴于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悉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柯文东《拟委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简历表》未如实填写,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百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拟派总监代表谢东英未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5.2 项“招标人有权保留对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査证明资料进一步核实和要求澄清的权力,投标人应对报送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以及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表6-5《拟委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简历表》“注的第2点: 投标人应保证其它所提供佐证资料的真实性,否则一经查出,并如实填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表6-4《拟委派本项目监理人员情况汇总表》第4点“投标人应保证其它所提供佐证资料的真实性,否则一经查出,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的规定,我单位研究决定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悉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和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百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根据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2.2 中标通知书第2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拒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的要求,我单位研究决定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现恢复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高州市建设事务中心

2024年9月18日

相关附件

高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2024年)监理招标文件(挂网).pdf 恢复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