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业务用房(住院综合大楼、感染病科楼)检验科、放射科装修与安装工程
- 项目名称: 新建业务用房住院综合大楼感染病科楼检验科放射科装修与安装工程
- 项目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 规模: 本工程为新建业务用房(住院综合大楼、感染病科楼)检验科、放射科装修与安装工程,总建筑面积为78717.11平方米,其中住院综合大楼建筑面积71695.8平方米(含地下室18618.21平方米),感染病科楼面积7021.31平方米(含地下室3164.35平方米),新设床位800个 ; 招标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2-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3-03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新建业务用房(住院综合大楼、感染病科楼)
标段(包)名称:新建业务用房(住院综合大楼、感染病科楼)检验科、放射科装修与安装工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新建业务用房(住院综合大楼、感染病科楼)检验科、放射科装修与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建业务用房(住院综合大楼、感染病科楼)检验科、放射科装修与安装工程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樵字【
2022】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
,
代建人为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新建业务用房(住院综合大楼、感染病科楼)检验科、放射科装修与安装工程,总建筑面积为
78717.11平方米,其中住院综合大楼建筑面积71695.8平方米(含地下室18618.21平方米),感染病科楼面积7021.31平方米(含地下室3164.35平方米),新设床位800个
。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年
/
月
/
日
,
计划竣工日期:
/
年
/
月
/
日
。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开工令之日为准,竣(交)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
2.4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8,774,739.24
(
元
)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
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
综合单价包干
□
固定总价包干。
2.
7
工程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
2.
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或以上标准
。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
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
的要求
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
5
投标人
应
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中办理登记并获得
对应行业的
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
4.
5
.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
5
.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
6
.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
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
6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
4.
6
.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
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
工程
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
工程
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
工程
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
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
,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证)》(投标人可提供
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
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
期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
为准。
4.
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
行政
处罚。
(此处所指的
“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
(此处
“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
》(佛发改信用〔
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进行管理,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且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
3
年
2
月
1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
http://ggzy.foshan.gov.cn
,业务咨询电话:
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
保证
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6
.00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3
月
3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3
月
3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成功上传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开标一室
212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
7.3 投标人采用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完投标担保后即可离开。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
.4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
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
9.
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
西樵镇碧霞路
1号
|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九龙小商品批发城主楼
3号西402室
|
|
邮
编:
528200
|
邮
编:
528200
|
|
联系人:
钟先生
|
联
系
人:
许小姐、张先生
|
|
联系电话:
0757-86866961
|
联系电话:
0757-85701023
|
|
|
电子邮件:
jianxingfoshan@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