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翠英庄)项目工程检测项目
- 项目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翠英庄项目工程检测项目
- 规模: 项目拟建保障性租赁住房A、B、C栋,总建设面积16146.94m²。A、C栋层数12层,B栋13层,总建筑高度为37.5m和40.5m,配备单层地下室,建筑面积为3077.30m²,局部为人防地下室。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室外地面硬化、室外水电改造及相关配套等。项目概算总投资额为12618.98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8770.64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3247.44万元(其中检测监测费(含桩基检测、消防检测、空气检测及其他第三方检测监测等)114.02万元),工程预备费600.90万元
- 范围: 汕头市龙湖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翠英庄)项目工程检测监测(含桩基检测、消防检测、空气检测及其他第三方检测监测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11-14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翠英庄)项目工程检测项目
标段(包)名称:汕头市龙湖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翠英庄)项目工程检测项目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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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信息公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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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项目编号 |
汕公资建202211100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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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汕头市龙湖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翠英庄)项目工程检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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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批文文号 |
汕龙发预〔2022〕3号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202-440507-04-01-93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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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泰业大厦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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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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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 |
勘察单位 |
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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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朱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080038-8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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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龙湖区嵩山路与珠江路交界东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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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项目拟建保障性租赁住房A、B、C栋,总建设面积16146.94m²。A、C栋层数12层,B栋13层,总建筑高度为37.5m和40.5m,配备单层地下室,建筑面积为3077.30m²,局部为人防地下室。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室外地面硬化、室外水电改造及相关配套等。项目概算总投资额为12618.98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8770.64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3247.44万元[其中检测监测费(含桩基检测、消防检测、空气检测及其他第三方检测监测等)114.02万元],工程预备费600.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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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构成 |
申请上级补助资金、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区财政资金共同统筹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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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汕头市龙湖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翠英庄)项目工程检测监测(含桩基检测、消防检测、空气检测及其他第三方检测监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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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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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通过CMA认证。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网址: http://210.76.85.73/#/platform )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相应查询截图或者投标人登陆“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下载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表》为准)。 4.投标截止之日已建立能与“汕头市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联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2(投标人)》)。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参加开标会,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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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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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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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60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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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60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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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8263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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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 |
2022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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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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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疑截止 |
2022年11月14日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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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公告 |
2022年11月16日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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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01日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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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2年12月01日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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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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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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