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新港街道新港西路155号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海珠区新港街道新港西路155号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_海珠区新港街道新港西路155号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名称: 海珠区新港街道新港西路155号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海珠区新港街道新港西路155号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规模: 项目涉及范围包括新港西路155号院,总改造建筑面积约6.6万平方米,用地面积3.9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房屋建筑本体消防安全、排水、排污改造,以及社区公共部分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升级改造。注:(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 范围: 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海珠区新港街道新港西路155号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工程勘察设计等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0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24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海珠区新港街道新港西路155号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_海珠区新港街道新港西路155号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海珠区新港街道新港西路155号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海珠区新港街道新港西路155号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410-440105-04-01-350859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海珠区新港街道新港西路155号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海珠区新港街道新港西路155号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海珠区新港街道新港西路155号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5号院 |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涉及范围包括新港西路155号院,总改造建筑面积约6.6万平方米,用地面积3.9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房屋建筑本体消防安全、排水、排污改造,以及社区公共部分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升级改造。 注:(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最终建设规模以可研批复为准)。 | ||
| 招标内容 | 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海珠区新港街道新港西路155号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工程勘察设计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43.08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3.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3.2.1、3.2.2资质证书: 3.2.1工程勘察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2.2工程设计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4)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3.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3.4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息登记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的登记信息)。 3.5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和成员方(以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所承担本项目工作内容对应的资质要求。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3.7 信誉要求: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8其他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为评审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5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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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3月3日 12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3月24日 10时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3月24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5年3月24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20-34296155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建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21号1号办公楼1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87257569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9885682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
| 邀请书 | 邀请书内容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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