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新路市政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珠海市发布时间:2023-04-24来源: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港新路市政道路工程
  • 规模: 一、项目位于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港新路新建雨水渠,规格为2.2m*1.2m,长约282m,主要作用收集周边地块雨水以及转输浪涌路雨水。港新路雨水渠接入浪淘路新建雨水渠,规格为1.6m*1.2m~2-3.2m*1.2m,总长为706m,收集周边地块雨水排入珠港大道东侧排洪渠,最终汇入十字沥。二、本次招标范围港新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具体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4-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0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港新路市政道路工程

标段(包)名称:港新路市政道路工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4404000001004176001
项目名称 港新路市政道路工程
项目地址 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单位 珠海联港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丽雅 联系电话 07567610861
招标内容规模 一、项目位于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港新路新建雨水渠,规格为2.2m*1.2m,长约282m,主要作用收集周边地块雨水以及转输浪涌路雨水。港新路雨水渠接入浪淘路新建雨水渠,规格为1.6m*1.2m~2-3.2m*1.2m, 总长为706m,收集周边地块雨水排入珠港大道东侧排洪渠,最终汇入十字沥。 二、本次招标范围港新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
项目来源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分类 普通招标
项目类别 市政
资金来源 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 资金到位情况 政府投资: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质量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异议受理单位 珠海联港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07567610861
异议受理单位联系地址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航空新城金鑫路137号C2栋402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E4404000001004176001001
标段名称 港新路市政道路工程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定性评审
定标方法 集体议事法
预算(估算)价 21103742.06元 最高投标限价 21103742.06元
工期 按招标文件详细工期约定执行
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投标资格 投标企业须具有以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
其它条件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内地投标人)。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内地投标人适用)。 ■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内地投标人适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地投标人适用)。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的资质(内地投标人适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内地投标人适用)。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其它事项:[1.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缴纳投标人名下的社保证明等有关资料扫描件。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打印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核查﹙承诺书详见附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虚假承诺的,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结果,接受相关处罚。拟派项目负责人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的,按《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2.特别提醒:请投标人确保“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其它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内地投标人适用)。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其它事项:[1.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缴纳投标人名下的社保证明等有关资料扫描件。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打印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核查﹙承诺书详见附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虚假承诺的,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结果,接受相关处罚。拟派项目负责人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的,按《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2.特别提醒:请投标人确保“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是否需要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类型 现金,电子保函/保单 保证金金额 40万元
议程安排
序号 名称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地点 备注
1 招标文件下载 2023-04-25 09:00 登录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跳转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后免费下载
2 勘察现场 招标人安排 投标人自行安排勘察项目现场
3 提交质疑 2023-05-05 18:00 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10日前提出质疑
4 答疑发布 2023-05-08 18:00 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答疑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7日前发出
5 递交投标保证金 2023-05-15 09:30
6 递交投标文件 2023-05-15 09:30 登录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跳转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后投标
7 开标 2023-05-15 09:30 西部四号开标室
8 资格审查 2023-05-15 11:00 西部四号评标室 资格审查结果、同类工程业绩信息在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
9 评委抽取时间 2023-05-15 14:30
10 评标 2023-05-16 10:00 西部六号评标室 评标报告在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
11 定标 2023-05-19 09:30 西部四号评标室 评标结束与定标开始时间相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
12 中标公示 2023-05-24 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中标结果在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启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航空新城金鑫路137号C2栋4楼403室
联系人 王静 联系电话 0756-7610875
投诉受理部门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756-2538803
交易中心地址

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 0756-2538181、0756-2538002

西部中心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市民服务中心C2栋2楼

联系电话:0756-7260605

备注:议程安排的地点栏中有“市中心”字样是指市中心,有“西部”字样是指西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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