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投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 珠海城投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9-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9-1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珠海城投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交易机构名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的名称:珠海城投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HCY2024-FW012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珠海城扬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城投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珠海城投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HCY2024-FW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城投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三、采购数量:一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珠海城投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万零叁仟捌佰捌拾元整(¥803880.00元)
六、报价上限: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报价上限为100%,超过上限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八、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提供投标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其中包括基础信息页、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页、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页),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4、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7);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3)只有购买了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八、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时间: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采购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采购文件售价(元):500元
(三)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1.投标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
3.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经办人为被授权代表,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4.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内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人公对公转账缴费成功后将《购买标书登记表》填写完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将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扫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hcyzb888@163.com)并致电确认,未提交《购买标书登记表》视为报名未成功。
5.采购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华润银行斗门支行
户 名:珠海城扬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账 号:211226023181200002
注:采购文件费用仅支持公对公转账。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15时00分。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斗门区白蕉大道友谊河桥北二楼会议室。
注:供应商前往开标现场可导航至珠海城投发展有限公司。
十一、开标时间:2024年9月26日15时00分。
十二、开标地点:珠海市斗门区白蕉大道友谊河桥北二楼会议室。
十三、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十四、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珠海市)网站(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 :珠海城扬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白蕉大道友谊河桥北二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6- 2789343
(二)采购人:珠海城投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白蕉大道友谊河桥北三楼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6- 2789300
珠海城投发展有限公司
珠海城扬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9月5日
【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平台,对招标项目和招标人的招标行为不负任何责任,也不提供项目招标活动的任何证明材料。招标人对招标项目的招标行为负全部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