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和惠路风貌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 项目名称: 老和惠路风貌提升项目
- 规模: 对老和惠路起于国道324线、终于中寨社区塭仔墘桥处,长约640米、宽24米的道路两侧建筑外立面实施风貌提升,包括外墙刷真石漆、拆除旧窗罩重新安装带逃生口窗罩、增设屋顶造型、增设空调架规整外露空调、安装统一规格广告位等,同时对路面重新施划交通标线,拓宽两侧人行道统一宽度为3米,增加树池,增设绿化和路灯等。项目概算总投资844.99万元,预算审核工程建安费用7490956.48元(含安全生产措施费120068.62元
- 范围: 根据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及预算审核报告书的内容,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包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包保修、包移交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2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老和惠路风貌提升项目
标段(包)名称:老和惠路风貌提升项目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05003980481342-20251201-000001-9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老和惠路风貌提升项目
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人民政府委托,于 2025年12月1日发布了老和惠路风貌提升项目招标公告,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作以下更正:
一、 招标文件第 2页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
更正为: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二、 招标文件第 18页 评标办法前附表资质等级中: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更正为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
上)资质。
三、 招标文件第 19页评标办法前附表企业业绩中: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合同金额 500 万(含以上)的市政工程类施工(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一体化、或 EPC)任务的。
更正为 :投标人自 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合同金额500万(含以上)的建筑工程类施工(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一体化、或 EPC)任务的。
四、 预算审核报告以本公告发布的预算审核报告附件为准 。
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以上内容的做同步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 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