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广珠西线东侧道路、东部产业城西南侧)道路工程
- 项目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广珠西线东侧道路东部产业城西南侧道路工程
- 项目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
- 规模: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广珠西线东侧道路、东部产业城西南侧)道路工程分为两个单项工程建设,分别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东部产业城西南侧道路工程项目及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广珠西线东侧道路工程项目
- 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 2.2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广珠西线东侧道路、东部产业城西南侧)道路工程分为两个单项工程建设,分别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东部产业城西南侧道路工程项目及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广珠西线东侧道路工程项目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12-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1-17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广珠西线东侧道路、东部产业城西南侧)道路工程
标段(包)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广珠西线东侧道路、东部产业城西南侧)道路工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广珠西线东侧道路、东部产业城西南侧)道路工程
已由
主管部门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广珠西线东侧道路、东部产业城西南侧)道路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广珠西线东侧道路、东部产业城西南侧)道路工程
分为两个单项工程建设,分别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东部产业城西南侧道路工程项目及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广珠西线东侧道路工程项目。其中:
(
1)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东部产业城西南侧道路工程项目:工程用地面积约17749.08平方米,道路全长约561米。工程分两段,其中一段为规划纵一路,道路长约3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另一段为规划横二路,道路长约221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以及综合管线工程等。
(
2)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广珠西线东侧道路工程项目:工程用地面积约
17704.12平方米,道路全长约598.2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以及综合管线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
(
1)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东部产业城西南侧道路工程项目:300日历天内完成并竣
工验收合格。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后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原因而延长。
(
2)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广珠西线东侧道路工程项目:
300日历天内完成并竣
工验收合格。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后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原因而延长。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完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天数为准。计划完工日期以全部工程初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
58232311.96
元
,
最高投标限价
:
52409080.76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广珠西线东侧道路、东部产业城西南侧)道路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
(
1)
道路部分:
主要包括
车行道
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
+
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
;自行车道
5cm 彩色透水沥青砼(PAC-10)
、人行道
10cm C30透水混凝土
、
300*300*60mm盲道砖;路缘石敷设等。
(
2)
箱涵部分:
新建
55m
箱涵,采用
1-5*3m钢筋混凝土箱涵。涵台两侧设置
C30混凝土
搭板。
(
3)
排水部分:
排水沟槽土方挖填运、铺设(
II)级钢筋混凝土管;现浇混凝土污水、雨水检查井,C30混凝土八字式出水口等。
(
4)
给水部分:
新增球墨铸铁给水管、各类阀门,阀门井及相应土方的开挖回填
。
(
5)
照明部分:
户外照明配电箱安装、双臂灯安装、三头投光灯安装、砌筑手孔井、电缆及电缆保护管敷设。
(
6)
拆迁部分:
电讯线迁移。
(
7)海绵城市工程:
树池卵石、碎石、
DN200塑料管、路沿石开孔、防渗土工布、反滤土工布、护树板等。
(
8)交通工程:
标线、标识牌、标杆、花岗岩护栏、车行道中央分隔护栏、人行道护栏、警示柱、土方、模板等。
(
9)绿化工程:
乔木种植、灌木种植、台湾草及种植土、树木支撑等。
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
综合单价包干
¨
固定
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
2.8
安全
文明施工
要求
: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或以上资质
,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办函〔202
2
〕
361
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
4.2.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
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须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
),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
和
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
提供投标人
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个月,
(
即
202
2
年
6
月至
202
2
年
11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注:(
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
工程
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
工程
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
工程
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电子保函
/电子保险保单
)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
3
年
1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
3
年
1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
电子
投标文件通过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成功
上传
,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
4
号恒实置业广场
1
号楼裙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
邮
编:
528300
联
系
人:
卢先生
电
话:
0757-2772778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顺德区顺翔路
20号(太昌大厦二楼201室)
邮
编:
528300
联
系
人:
徐小姐
电
话:
0757-22330643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
0757-22836334
、
0757-22832272
、
0757-22836721
、
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3
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
528
3
00
2022年
12
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