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中国南部物流枢纽三期建设项目广清园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服务
- 范围: 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 开标时间: 2023-10-23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南部物流枢纽三期建设项目(广清园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服务)
标段(包)名称:中国南部物流枢纽三期建设项目(广清园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服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中国南部物流枢纽三期建设项目(广清园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服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中国南部物流枢纽三期建设项目(广清园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服务)
- 项目编号: JG2023-566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
- 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9月28日 17时0分~2023年10月23日 14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837.61
- 投标人资格条件: 4.1 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4.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4.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4.4 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得为C级或D级,本项目所需资质须已录入该档案;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该档案在册人员(提供投标人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系统有效期、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资质信息、从业人员状况的网页截图)。对未能在线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人员信息变更的企业,按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阶段性调整《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企业信息登记及人员信息变更办理要求的通知”的规定提供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人员信息截图。 4.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4.6 投标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1《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表》)。 4.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以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成员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2家,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8 信誉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被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注:1、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2、查询要求:①“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一日为开始日、以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②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③“案由”选项中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一项罪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三项罪名。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单独检索,不允许单位与个人、或两人以上(含两人)同时检索。⑤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4.9 其他要求: 4.9.1 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9.2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目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23日 14时30分 - 2023年10月23日 15时30分
- 开标地点: 第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9月28日 17时0分 - 2023年10月23日 14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3年10月23日 14时15分 - 2023年10月23日 14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09月28日
- 招标人: 广东广商公路港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孙工
- 代理联系人: 薛工、曾工
- 联系方式: 020-83197621
- 代理联系方式: 020-83292716
- 招标监督机构: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监督电话: 0763--3370322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