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智能停车驿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清远市发布时间:2023-12-01来源: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智能停车驿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
  • 规模: 1)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工程施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 ; 对省道S261线治超点旁新建停车驿站项目、一生一世廊桥停车场、墩龙瑶寨加油站和驿站、S261三排古寨停车、寨岗镇智慧停车场、县域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县域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进行提升改造,含道路黑底化、新建生态停车棚、便民休闲点打造、慢行步道、摩托车棚改造、挡土墙美化、排水工程、照明及智能监控系统工程、配套供电设施工程等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智能停车驿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智能停车驿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智能停车驿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期)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南经发审批 (2022) 29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源 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专项债券、地方财政统筹安排等方式解决 。现拟采用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智能停车驿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 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智能停车驿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广东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2208-441826-04-01-382731

二、招标单位: 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 俞工 联系电话: 0763-3152138

地址: 连南县三江镇博物馆路民族风情豪庭8号21栋101房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辉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15813277662

地址: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八片路1号B栋B梯606

招标监督机构: 连南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763-8661561

三、建设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

四、项目概况: 对省道S261线治超点旁新建停车驿站项目、一生一世廊桥停车场、墩龙瑶寨加油站和驿站、S261三排古寨停车、寨岗镇智慧停车场、县域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县域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进行提升改造,含道路黑底化、新建生态停车棚、便民休闲点打造、慢行步道、摩托车棚改造、挡土墙美化、排水工程、照明及智能监控系统工程、配套供电设施工程等。

要求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465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60日历天,设计工期 40日历天,施工工期 365日历天。勘察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始到提交完善的勘察设计成果之日止,设计工期以发包人提供设计所需完整资料之日为起始计算工期,施工工期计算从承包人收到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不含竣工验收后办理备案手续所需时间。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暂定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范围、规模和招标暂定价:

(1)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工程施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

(2)规模: 对省道S261线治超点旁新建停车驿站项目、一生一世廊桥停车场、墩龙瑶寨加油站和驿站、S261三排古寨停车、寨岗镇智慧停车场、县域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县域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进行提升改造,含道路黑底化、新建生态停车棚、便民休闲点打造、慢行步道、摩托车棚改造、挡土墙美化、排水工程、照明及智能监控系统工程、配套供电设施工程等。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192.05万元;其中:工程费为人民币5725.31万元、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91.92万元、工程勘察费为人民币45.8万元、基本预备费为人民币329.02万元(基本预备费为固定价不下浮)。

(4)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资金来源: 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专项债券、地方财政统筹安排等方式解决

六、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注:

(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营业执照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2.1勘察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2.2设计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须同时具备以下两类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1)市政类: 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以下任意一项:

①工程设计 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 资质;

②工程设计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 资质;

③工程设计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 资质。

(2)建筑类: 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以下任意一项:

①工程设计 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 资质;

②工程设计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 资质。

2.3 施工资质: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以上施工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及建市[2015]154号的规定)。

(4)投标人委派至本项目的最低人员配备要求:

①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需具有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并具备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义 )。(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②拟任本工程勘察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且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③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且须 市政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 职称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注:市政类职称包括:市政、市政施工、市政工程管理、市政建设施工管理、道路、路桥、桥梁、桥隧、隧道、给水排水、土建给水排水、村镇建设、城镇建设、城建、市政路桥设计、道路与桥梁、城市公路与道路建设专业。

④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3、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本项目所需资质已录入该档案;企业诚信档案处在有效期内。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需为诚信档案的在册人员(①提供投标人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系统有效期、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资质信息、从业人员状况的网页截图【对未能在线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人员信息变更的企业,按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 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阶段性调整《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企业信息登记及人员信息变更办理要求的通知”的规定提供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人员信息截图】;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4、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成员总数不超过 3 个(含联合体牵头人)。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同一专业的成员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6、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注: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被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注:1、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2、查询要求:①“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1日为开始日、以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1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②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进行查询;③“案由”选项中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1项罪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3项罪名。3、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按前述要求进行查询。4、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投标文件中有投标担保。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暂定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一、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建设单位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 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763-3152138

十五、 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下载招标资料。

十六、 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特别提示:

一、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负责实施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自行政监管部门发出处理意见之日起计6个月内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处罚期大于6个月的,拒绝投标时限按行政监管部门处罚期计算);如不存在下列行为,投标人需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作出承诺。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附:本次招标被书面拒绝的投标单位名单(如有):无

招标人: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辉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日

相关附件

附件: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智能停车驿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期)初步设计图纸.pdf 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智能停车驿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挂网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