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岗实验学校改扩建工程(预算编制)

深圳市发布时间:2023-09-01来源:深圳交易集团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松岗实验学校改扩建工程预算编制
  • 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编制、预算审查阶段的预算调整、项目招投标阶段的配合服务(如制作工程量清单、标底公示、定额工期等)、施工过程中预算错漏项的自核和送审配合工作等
  • 概况: 项目名称:松岗街道松岗实验学校改扩建工程 项目编号:2204-440306-04-01-710814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松岗实验学校改扩建工程(预算编制) 招标项目编号:2204-440306-04-01-710814003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松岗实验学校改扩建工程(预算编制);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9-0109:00至2023-09-07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9-0418: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9-0518: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唐纤蕴 办公电话:0755-27097653 传真: 手机号码:17825192190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兴荣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谭从志、叶成 办公电话:1361309639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1 标段编号:2204-440306-04-01-710814003001 标段名称:松岗实验学校改扩建工程(预算编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9-0718:00 招标部分估价:80.5165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编制、预算审查阶段的预算调整、项目招投标阶段的配合服务(如制作工程量清单、标底公示、定额工期等)、施工过程中预算错漏项的自核和送审配合工作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9-07
  • 开标时间: 2023-09-11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松岗实验学校改扩建工程(预算编制)

标段(包)名称:松岗实验学校改扩建工程(预算编制)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松岗街道松岗实验学校改扩建工程 项目编号:2204-440306-04-01-710814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松岗实验学校改扩建工程(预算编制) 招标项目编号:2204-440306-04-01-710814003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松岗实验学校改扩建工程(预算编制);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9-01 09:00 至 2023-09-07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9-04 18: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9-05 18: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唐纤蕴 办公电话:0755-27097653 传真: 手机号码:17825192190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兴荣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谭从志、叶成 办公电话:1361309639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204-440306-04-01-710814003001 标段名称:松岗实验学校改扩建工程(预算编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9-07 18:00 招标部分估价:80.516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编制、预算审查阶段的预算调整、项目招投标阶段的配合服务(如制作工程量清单、标底公示、定额工期等)、施工过程中预算错漏项的自核和送审配合工作等。 工程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合伙制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1、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3、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6)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7)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 (8)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9)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8、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在中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自招标公告之日起倒算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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