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首开区F01和F02地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首开区F01地块工程_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首开区F01和F02地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首开区F01和F02地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首开区F01地块工程
- 规模: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首开区F01地块工程和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首开区F02地块工程为建设地点相邻的项目,两个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采用合并招标。工程范围如下:(1)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首开区F01地块工程(以下称F01地块项目):复建F01地块总用地面积约28409.19平方米
- 范围: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首开区F01地块工程和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首开区F02地块工程为建设地点相邻的项目,两个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采用合并招标。工程范围如下:(1)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首开区F01地块工程(以下称F01地块项目):复建F01地块总用地面积约28409.19平方米( ; 施工图预算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财务决算阶段、审计阶段的造价咨询及投资控制工作等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2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28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首开区F01地块工程_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首开区F01和F02地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标段(包)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首开区F01和F02地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91440101MA9Y7HPJ3A-20250929-000024-6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首开区F01和F02地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412-440112-04-05-514362;2412-440112-04-05-271045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首开区F01地块工程;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首开区F02地块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首开区F01和F02地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首开区F01和F02地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中部,西临永九快速路,南临广汕公路 |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首开区F01地块工程和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首开区F02地块工程为建设地点相邻的项目,两个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采用合并招标。工程范围如下: (1)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首开区F01地块工程(以下称F01地块项目):复建F01地块总用地面积约28409.19平方米(详见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4.57,预计总建筑面积约为179590.28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约129723.04平方米,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建设内容包括复建安置住宅、地下车库、配套商业、公建配套等(具体规划指标以政府最终批复的规划条件为准)。F01地块现场部分楼栋已施工,具体情况如下:2号楼6层梁板模板钢筋完成,3号楼地下室顶板已完成,4号楼地下室底板已完成,5号楼地下室顶板钢筋绑扎完成,6号楼地下室底板已完成。 项目概算总投资暂定为78167.27万元,其中建安费暂定为67615.63万元。 (2)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首开区F02地块工程(以下称F02地块项目):复建F02地块总用地面积约22948.84平方米(详见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4.21,预计总建筑面积约为137343.36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约96603.13平方米,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82.05米至97.05米。建设内容包括复建安置住宅、地下车库、配套商业、公建配套等(具体规划指标以政府最终批复的规划条件为准)。F02地块现场部分楼栋已完成桩基础施工。 项目概算总投资暂定为60203.52万元,其中建安费暂定为52028.16万元。 | ||
| 招标内容 | 施工图预算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财务决算阶段、审计阶段的造价咨询及投资控制工作等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 ||
| 工期(交货期) |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为止。包括本项目施工图预算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财务决算阶段、审计阶段的造价咨询及投资控制工作等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40.126938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单位。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需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③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信用档案在册人员。(须提供网页截图)(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25.html); ④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单位。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需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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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无业绩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
|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9月29日 21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28日 15时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28日 15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28日 15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开城新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知凤街9号知识大厦7楼01-06室 |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工、钟工 | 联系电话 | 020-3170040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20-83492175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开城新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31700409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http://qyk.gzcc.gov.cn/login) | ||
| 邀请书 | 邀请书内容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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