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建安办安全巡查服务项目

深圳市发布时间:2024-04-02来源:深圳交易集团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建安办安全巡查服务项目
  • 范围: 根据《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福田区建设安全委员会的通知》(福府办函(2021)62号)、《福田区建设安全委员会实施方案》文件要求,通过招投标程序选定一家第三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由第三方公司为福田区建设安全委员会提供巡查团队,做好团队管理和培训 ; 1、服务工作主要负责制度建设、考核标准设定、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监管和主体责任;2、协助各街道和区建安办监管人员完成相关工作
  • 概况: 项目名称: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建安办安全巡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403-440300-04-01-900029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政府:100.0;国有:0.0;集体:0.0;私营:0.0;外资:0.0;其他:0.0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建安办安全巡查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403-440300-04-01-900029001 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建安办安全巡查服务项目;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04-0209:00至2024-04-09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4-04-03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4-04-07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经办人:董工 办公电话:0755-82918333-2710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刘工 办公电话:0755-8891822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1 标段编号:2403-440300-04-01-900029001001 标段名称: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建安办安全巡查服务项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日期: 招标部分估价:656.25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根据《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福田区建设安全委员会的通知》(福府办函(2021)62号)、《福田区建设安全委员会实施方案》文件要求,通过招投标程序选定一家第三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由第三方公司为福田区建设安全委员会提供巡查团队,做好团队管理和培训
  • 开标时间: 2024-04-10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建安办安全巡查服务项目

标段(包)名称: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建安办安全巡查服务项目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建安办安全巡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403-440300-04-01-900029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政府:100.0;国有:0.0;集体:0.0;私营:0.0;外资:0.0;其他:0.0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建安办安全巡查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403-440300-04-01-900029001 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建安办安全巡查服务项目;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04-02 09:00 至 2024-04-09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4-04-03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4-04-07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经办人:董工 办公电话:0755-82918333-2710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刘工 办公电话:0755-8891822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403-440300-04-01-900029001001 标段名称: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建安办安全巡查服务项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日期: 招标部分估价:656.2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根据《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福田区建设安全委员会的通知》(福府办函〔2021〕62号)、《福田区建设安全委员会实施方案》文件要求,通过招投标程序选定一家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由第三方公司为福田区建设安全委员会提供巡查团队,做好团队管理和培训。 服务范围:1、服务工作主要负责制度建设、考核标准设定、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监管和主体责任;2、协助各街道和区建安办监管人员完成相关工作。 工程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①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有建设工程安全服务能力的单位(证明资料:安全服务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工程建筑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任一即可)。 业绩要求:无 其他:无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无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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