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连州市产业转移工业园省级配套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初步勘察初步设计
- 规模: 本工程位于连州市兴连大道与连州大道交叉口西南侧附近,需新建三条道路和一座人行天桥:其中规划九陂路约1300米,规划府前路约390米,规划C线支路约223米,主要工程量包含新建停车位100个,地下综合管廊3100米,公交候车亭4个,立柱广告牌4个
- 范围: 初步勘察、物探、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服务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连州市产业转移工业园(省级)配套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初步勘察、初步设计
标段(包)名称:连州市产业转移工业园(省级)配套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初步勘察、初步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连州市产业转移工业园(省级)配套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初步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根据 连发改行﹝2023﹞44号文批准 ,建设资金来源: 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投资、上级补助资金、债券资金等国家及省的各类资金,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或本级财政配套解决 。招标人为: 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初步勘察、初步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连州市产业转移工业园(省级)配套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代码: 2306-441882-04-01-859213
项目名称: 连州市产业转移工业园(省级)配套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初步勘察、初步设计
二、招标单位: 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叶先生 联系电话: 0763-6635326
地址: 连州市北湖路66号
招标代理机构: 清远市建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先生 联系电话: 0763-3783480
地 址: 清远市银泉南路16号华茂广场商住楼3层商铺03号
招标监督机构: 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763-6623941
三、 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 : 连州市市区内。
2.工程规模: 本工程位于连州市兴连大道与连州大道交叉口西南侧附近,需新建三条道路和一座人行天桥:其中规划九陂路约1300米,规划府前路约390米,规划C线支路约223米,主要工程量包含新建停车位100个,地下综合管廊3100米,公交候车亭4个,立柱广告牌4个。配套建设雨水管2300米,污水管2290米、地下管廊7652米、给水管2100米等基础设施。新建人行天桥1座。
四、招标类型和范围: 初步勘察、物探、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服务。
五、招标控制价: 2442560.00 元,其中初步勘察费 505260.00 元(包含物探费76500.00元),初步设计费 1937300.00 元(包含概算编制费215200.00元)。
六、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疑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手续: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投标项目的录入投标相关信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具体操作参考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承接本项目的资质,需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2.1工程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工程勘察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①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2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
④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并须具有市政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注:市政类职称包括:市政、市政施工、市政工程管理、市政建设施工管理、道路路桥、桥梁、桥隧、隧道、给水排水、土建给水排水、村镇建设、城镇建设、城建、市政路桥设计、道路与桥梁、城市公路与道路建设专业。
4.勘察负责人:投标人委派的勘察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5.提供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本项目所需资质须已录入该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需为诚信档案的在册人员。 【①提供投标人在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系统有效期、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资质信息、从业人员状况的网页截图(以评标过程中现场实时查询结果为准);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③对未能在线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企业信息登记及人员信息变更办的企业,按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阶段性调整《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企业信息登记及人员信息变更办理要求的通知”的规定提供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人员信息截图】。
6.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未被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注:1、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2、查询要求: ① “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一日为开始日、以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 ② 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进行查询; ③ “案由”选项中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一项罪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三项罪名。 ④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必须单独检索,不允许单位与个人、或两人以上(含两人)同时检索。 ⑤ 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并根据各自分工查询,但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 ⑥ 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投标申请人声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9.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成员总数不超过 2 个。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 设计资质 的投标人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未在本招标公告第八点投标人合格条件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九、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建设单位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建设单位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最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异议受理电话: 0763-6635326
地 址: 连州市北湖路66号
十四、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下载招标资料。
十五、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单位: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清远市建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