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山市台城南新区凤凰大道东延线(长安路至东环路段)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

江门市发布时间:2024-07-19来源: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关于台山市台城南新区凤凰大道东延线长安路至东环路段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报名开始时间: 2019-01-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8-1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台山市台城南新区凤凰大道东延线(长安路至东环路段)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台山市台城南新区凤凰大道东延线(长安路至东环路段)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台山市台城南新区凤凰大道东延线(长安路至东环路段)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1.招标文件第39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的“施工企业信誉”第(2)点原文为:“(2)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颁发日期为准),获得 3 年(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政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单位”荣誉证书的,得 3 分;获得 2 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政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单位”荣誉证书的,得 2 分;获得 1 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政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单位”荣誉证书的,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

现修改为:“(2)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颁发日期为准),获得 3 年(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政工程(行业)协会或建筑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单位”荣誉证书的,得 3 分;获得 2 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政工程(行业)协会或建筑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单位”荣誉证书的,得 2 分;获得 1 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政工程(行业)协会或建筑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单位”荣誉证书的,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

2.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地方同时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澄清修改通知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网站上发布。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可点击http://zbtb.gd.gov.cn/#/index查看。

招标人:台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亚太勤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7月19日

相关附件

澄清修改通知-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