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松岗街道洋眉坑路居安路楼岗大道新建工程
- 范围: 施工总承包;软基处理;道路;排水管道;给水管道;燃气管道;包括但不限于:全套施工图纸及有关工程变更所涉及的松岗街道洋眉坑路(居安路-楼岗大道)新建工程中的道路工程(含道路土石方工程、机动车道、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软基处理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其他工程)、给排水工程(含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气工程、燃气工程等,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招标控制价(标底)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 概况: 项目名称:松岗街道洋眉坑路(居安路-楼岗大道)新建工程 项目编号:2014-440306-48-01-701332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松岗街道洋眉坑路(居安路-楼岗大道)新建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014-440306-48-01-701332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松岗街道洋眉坑路(居安路-楼岗大道)新建工程;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1-0709:00至2023-01-13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1-10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1-11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不评技术标,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1-13
- 开标时间: 2023-01-16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松岗街道洋眉坑路(居安路-楼岗大道)新建工程
标段(包)名称:松岗街道洋眉坑路(居安路-楼岗大道)新建工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松岗街道洋眉坑路(居安路-楼岗大道)新建工程 项目编号:2014-440306-48-01-701332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松岗街道洋眉坑路(居安路-楼岗大道)新建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014-440306-48-01-701332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松岗街道洋眉坑路(居安路-楼岗大道)新建工程;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1-07 09:00 至 2023-01-13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1-10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1-11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不评技术标,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盛景置地投资有限公司 经办人:朱小军 办公电话:0755-82858936 传真: 手机号码:13631587985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七街民华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林创敏、谢宇霞 办公电话:0755-2870108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014-440306-48-01-701332001001 标段名称:松岗街道洋眉坑路(居安路-楼岗大道)新建工程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1-13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642.53047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施工总承包;软基处理;道路;排水管道;给水管道;燃气管道;包括但不限于:全套施工图纸及有关工程变更所涉及的松岗街道洋眉坑路(居安路-楼岗大道)新建工程中的道路工程(含道路土石方工程、机动车道、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软基处理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其他工程)、给排水工程(含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气工程、燃气工程等,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招标控制价(标底)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计划总投资:600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 至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无 其他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设函》,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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