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甬莞高速至324国道联络线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汕尾市发布时间:2024-02-08来源: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甬莞高速至324国道联络线升级改造工程
  • 规模: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汕尾市海丰县,道路起于国道G228大液路口,终于海丰西高速出口,长约6.35km,实施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项目建安费约1700万元,设计车速80km/h,路基宽24.5m,路面宽20m
  • 范围: 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2-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2-29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甬莞高速至324国道联络线升级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甬莞高速至324国道联络线升级改造工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甬莞高速至 324国道联络线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020-441521-78-01-014620

投资项目名称

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甬莞高速至 324国道联络线升级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

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甬莞高速至 324国道联络线升级改造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 实施

(交货) 地点

汕尾市海丰县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除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外, 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汕尾市海丰县 ,道路起于国道 G228大液路口,终于海丰西高速出口,长约6.35km,实施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项目建安费约 1700 万元,设计车速 80km/h,路基宽24.5m,路面宽20m。

招标内容

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

工期(交货期)

计划建设工期为 120 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17000000 . 0 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3.1 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信誉要求: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3 人员要求:

1)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身份证复印件及最近三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且没有在建工程。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最近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最近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4)其他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各 1 人,均须具有相关技术岗位的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最近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注:以上各项资质所要求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若同一单位具有多项资质出现一人多证的只按一人计) , 不得兼职。

3.4 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未处于冻结状态),成立未足三年的公司按成立以后至今的财务报表为准;

3.5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s://zbtb.gd.gov.cn/)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 4 2 8 18 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 4 2 29 10 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 4 2 29 10 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按照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采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 >办事指引>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 GDCA 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D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南-投标。

开标时间

202 4 2 29 10 0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汕尾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海丰分中心 (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小路坡袁 324 国道南侧)开标室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s://zbtb.gd.gov.cn/)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

招标人

海丰县梅陇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海丰县梅陇镇梅北大道

招标人联系人

先生

联系电话

0660-6651414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众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 4栋203

招标代理联系人

魏工

联系电话

0660-3488568

招标监督机构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660- 6623347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电子文件U盘的递交时间:投标人 应在 2024 2 29 9 00分 10 00 分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将电子文件 U 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 汕尾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海丰分中心 (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小路坡袁 324 国道南侧) 定的开标地点,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 密封的电子文件 U 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注: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 >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 GDCA 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引,咨询及联系电话:0660-3826991。

2、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 10 日

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4、各投标单位开标前请密切关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本项目招标澄清公告,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如有变更,各投标人须按网上更新的场地地址递交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公告而导致的投标文件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相关附件

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pdf 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甬莞高速至324国道联络线升级改造工程)工程建设招标公告.pdf 联络线初步设计-图纸.pdf 工程预算审核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