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一期)监理招标文件修正书(第一次修正)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罗定市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一期监理修正书修正
- 规模: 水利部分:建设罗定江左岸塔脚水闸-碧桂园下游段堤防、泷江大桥下游右岸堤防、罗定江右岸罗定一桥-罗定二桥碧道、右岸罗定二桥-罗定三桥堤防、左岸罗定三桥下游堤防、七和电站上游河岸、右岸罗定三桥下游堤防约7.49公里;新建塔脚及五里桥河涵闸;对城区现状雨水(或雨污合流)管网进行排查及清淤。市政部分:新建雨水管网约4.3公里,清疏扩宽围底河支渠;新建雨水泵站3座,分别是林化雨水泵站、胡屋雨水泵站和区屋雨水泵站
- 范围: 一、原招标文件第1页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资质条件”由:“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单位(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修改为:“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或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单位(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二、原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资质条件”由:“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单位(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修改为:“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或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单位(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其他若有涉及资质要求的部分,均与本修正书第一条作同步修改。三、原招标文件第33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说明”中的“2.1类似业绩”由:“2.1类似工程是指招标公告第3.3条款所述监理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工程,需同时提供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修改为:“2.1类似工程是指招标公告所述监理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工程,需同时提供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招文其他部分如出现其他表述,以本公告修正后的内容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5-2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14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罗定市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一期)监理
标段(包)名称:罗定市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一期)监理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罗定市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一期)监理 招标 文件修正书(第一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