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松山湖湾区新材料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项目建设工程监理补充通知公告
- 项目名称: 东莞松山湖湾区新材料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项目建设工程监理补充通知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东莞松山湖湾区新材料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东莞松山湖湾区新材料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124419003519028823-20260212-095829-4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各投标人:
现对 2026年2月12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对外发布招标公告的《东莞松山湖湾区新材料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项目建设工程监理》招标项目作出如下修改:
1、 原 商务标部分初步评审 的评审要素第 9点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13.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修改为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13.1 项规定和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2、 原随招标公告一同发出的附件 “ 东莞松山湖湾区新材料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项目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电子版 v1.0.zbs ”、“ 评标程序附表 ” 作废, 投标人不得再作为投标编制依据,请各投标人以随本补充通知一同发出的附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其它附件以原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为准。
各投标人应按随本补充通知发布的资料编制投标文件。如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的,所引起系统无法读取相关信息时,其结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各投标人可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东莞市)(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下载本补充通知,据此编制投标文件。除此方式外,不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及时登陆上述网站下载的,将视为已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