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带建设工程-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工程项目(厂区外水、厂区外电工程)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陆丰市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带建设工程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工程项目厂区外水电工程
- 规模: 本项目外水工程共涵盖14个镇(八万镇、陂洋镇、博美镇、内湖镇、大安镇、湖东镇、甲东镇、金厢镇、河东镇、南塘镇、铜锣湖镇、桥冲镇、潭西镇、西南镇),新建配套自来水给水管供应约7400m(沿线道路破除与恢复)以及66个配套井(排泥井、阀门井、排气井)。污水处理厂外电工程共涵盖9个镇(博美镇、内湖镇、大安镇、湖东镇、甲东镇、河东镇、南塘镇、陂洋镇、八万镇)的外电设施建设与改造,其中八万镇为变压器基础的硬化及维护;其余八个镇为新装变压器、敷设电缆、搭建配套设施,以满足各污水处理厂的电力供应需求。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当施工图与清单不一致时,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6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陆丰市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带建设工程-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工程项目(厂区外水、厂区外电工程)
标段(包)名称:陆丰市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带建设工程-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工程项目(厂区外水、厂区外电工程)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1500092372812A-20260202-000002-7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X44000000300008OJ | |||
| 投资项目名称 | 陆丰市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带建设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陆丰市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带建设工程-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工程项目(厂区外水、厂区外电工程) | |||
| 标段(包)名称 | 陆丰市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带建设工程-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工程项目(厂区外水、厂区外电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陆丰市(外水工程共涵盖14个镇,外电工程共涵盖9个镇) | |||
| 资金来源 | 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及专项债券资金 解决 ,不足部分由市财政 统筹安排。 | 资金来源构成 | 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及专项债券资金 解决 ,不足部分由市财政 统筹安排。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外水工程共涵盖14个镇(八万镇、陂洋镇、博美镇、内湖镇、大安镇、湖东镇、甲东镇、金厢镇、河东镇、南塘镇、铜锣湖镇、桥冲镇、潭西镇、西南镇),新建配套自来水给水管供应约7400m(沿线道路破除与恢复)以及66个配套井(排泥井、阀门井、排气井)。 污水处理厂外电工程共涵盖9个镇(博美镇、内湖镇、大安镇、湖东镇、甲东镇、河东镇、南塘镇、陂洋镇、八万镇)的外电设施建设与改造,其中八万镇为变压器基础的硬化及维护;其余八个镇为新装变压器、敷设电缆、搭建配套设施,以满足各污水处理厂的电力供应需求。 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当施工图与清单不一致时,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外水工程共涵盖14个镇(八万镇、陂洋镇、博美镇、内湖镇、大安镇、湖东镇、甲东镇、金厢镇、河东镇、南塘镇、铜锣湖镇、桥冲镇、潭西镇、西南镇),新建配套自来水给水管供应约7400m(沿线道路破除与恢复)以及66个配套井(排泥井、阀门井、排气井)。 污水处理厂外电工程共涵盖9个镇(博美镇、内湖镇、大安镇、湖东镇、甲东镇、河东镇、南塘镇、陂洋镇、八万镇)的外电设施建设与改造,其中八万镇为变压器基础的硬化及维护;其余八个镇为新装变压器、敷设电缆、搭建配套设施,以满足各污水处理厂的电力供应需求。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当施工图与清单不一致时,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 |||
| 工期(交货期) | 90日历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 | 7,503,131.91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下列资质证书(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是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承接施工任务方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责任、权利、义务等;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协调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6、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https://jydj.gdcic.net)”录入相关信息。(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7、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要求: (1)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 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 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提供声明函) (3)省外进粤企业,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https://jydj.gdcic.net)”办理登记手续。(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8、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 9、专职安全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或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 打印件) 注:以上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外)必须一人一岗,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同时提供身份证及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费单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如是联合体,人员由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多家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提供声明函)。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 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年 02月 02日 18时 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 03月 06日 10时 00分 |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 03月 06日 10时 0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本项 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栏目内的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栏目,按照相关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办理。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 03月 06日 10时 00分 | 开标地点 |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丰分中心 | |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 |||
| 招标人 | 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地址 | 陆丰市东海行政新区 | |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0-8880900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广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华景花园11-12号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系电话 | 19814572124 | |
| 招标监督机构 | 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0-8937669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该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即线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2、该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按开标的时间,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线上开标,未在线上准时参与开标,视为默认同意开标结果。 3、投标人可登陆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jy.swggzy.cn/login)“选择建设工程交易”→“选择开标评标菜单”→、“选择开标评标子菜单”→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开标会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 4、开标过程中如有异议,在异议阶段,点击“提出异议”,如无异议,点击“开标确认”,异议时间结束未点击“开标确认”和未点击“提出异议”,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5、建议各投标人使用 360 浏览器极速模式和谷歌浏览器观看开标会议。 6、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 10 日( 2026 年 2 月 24 日)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7、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8、中标单位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 5 个工作日内,提供2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给招标人,提供纸质版的投标文件须与开标时递交的电子版的投标文件一致并加盖骑缝章以及封面加盖公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