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硇洲镇乡村振兴示范带综合建设项目第一期项目勘察设计
- 范围: 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任务书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测量测绘及设计工作,其中:(1)本项目的勘察部分只需完成工程测量测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阶段的工程测量测绘、施工配合等后续服务,以及按国家有关报告编制的要求
- 概况: 2.1工程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硇洲镇乡村振兴示范带综合建设项目第一期项目(勘察设计) 2.2工程位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硇洲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6-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6-2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硇洲镇乡村振兴示范带综合建设项目第一期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标段(包)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硇洲镇乡村振兴示范带综合建设项目第一期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目的
本招标项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硇洲镇乡村振兴示范带综合建设项目第一期项目(勘察设计)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以湛开发招投审【2022】55号批准建设。业主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硇洲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中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硇洲镇乡村振兴示范带综合建设项目第一期项目(勘察设计)
2.2 工程位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硇洲镇。
2.3 规划意见文件:湛开国土资(利用)〔2022〕241 号。
2.4 项目批准文件:湛开发招投审【2022】55号。
2.5 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2.6 建设内容与规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渔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550㎡,农村集中供水点升级改造及周围环境整治2900㎡,改造升级农田水利设施1600m及其他配套设施,新建污水管网38200m(最大管径DN500)、道路124000㎡、四小园53000㎡、路灯340盏、停车场2500㎡,镇区道路白改黑14200㎡,监控摄像头设施170套,外立面改造16600㎡,镇区风貌提升12000㎡,提升改造公厕2座,具体以实际建设情况及资金安排为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硇洲镇乡村振兴示范带综合建设项目第一期项目计划建设硇洲镇渔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硇洲镇农村集中供水站升级改造项目(第一期)、硇洲镇农村集中供水站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期)、硇洲镇农田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硇洲镇镇区风貌提升项目(第一期)、硇洲镇镇区风貌提升项目(第二期)、完善硇洲镇北港村委会基础设施项目、硇洲镇历史文化旅游项目(第一期)、硇洲镇乡村振兴风貌带项目(第一期)、硇洲镇乡村振兴风貌带项目(第二期)、硇洲镇乡村振兴风貌带项目(第三期)、津前居委会提升风貌和人居环境项目(第一期)、红卫和淡水居委会连片升级改造项目(第一期)共13个子项目。
2.7 投资总额: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硇洲镇乡村振兴示范带综合建设项目第一期项目投资额12000.00万元。
2.8 本项目最高限价(暂定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211.8024万元(其中工程勘察测量测绘费最高限价:40.77万元,(工程测量测绘服务费用:测量测绘服务费用参照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一类地区成本费用定额为3544.96元/幅,图幅数量以实际测量发生并经业主确认的数额为准。)
设计费用(含造价咨询费用)最高限价:171.0324万元(建安工程费12000万元,工程设计服务费用:以155.484万元为设计费控制价上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以设计费的10%即15.5484万元作为造价咨询服务费上限)(最终结算金额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审核为准)。
2.9 招标内容(包括不限于):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任务书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测量测绘及设计工作,其中:(1)本项目的勘察部分只需完成工程测量测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阶段的工程测量测绘、施工配合等后续服务,以及按国家有关报告编制的要求。
(2)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及配套工程设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等。
需求表:
工程测量测绘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工程造价咨询
硇洲镇乡村振兴风貌带
项目(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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硇洲镇农村集中供水站升级改造项目(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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硇洲镇农村集中供水站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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硇洲镇农田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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硇洲镇镇区风貌提升项目(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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硇洲镇镇区风貌提升项目(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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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硇洲镇北港村委会
基础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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硇洲镇历史文化旅游项目(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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硇洲镇渔埠配套基础
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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硇洲镇乡村振兴风貌带
项目(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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硇洲镇乡村振兴风貌带
项目(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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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前居委会提升风貌和人居环境项目(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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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卫和淡水居委会连片升级改造项目(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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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期服务机构
3.1 机构名称:广东振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4.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
①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丙级资质。
②投标人(独立体或成员方)具有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若投标人对非主体工程不具备相应的资质的情况下,须经招标人同意后,依法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
4.3 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如下:
4.3.1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设计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资格,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4.4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由招标人查实须提供网页查询打印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4.5 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总公司进行投标。
4.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需联合体各方签订盖章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文件其余部分需要签字或盖章之处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标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所有成员都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如果联合体中有一个成员没有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放弃退出,或者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组成和投标时不一致,均视为联合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合体合同并据此追究联合体的责任。
4.7 资格审查方式
4.7.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站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
6.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6.1
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 年 6 月 2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 6 月 25 日 9 时 30分。(不得少于20日)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6楼 2 号开标室。
6.4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答疑时间(如有):2023 年 6 月9
日。统一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门户网站发布,内容在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告知所有投标人。
6.5开标时间:2023 年 6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6.6开标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6楼 2 号开标室。
6.7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费用
7.1
本项目勘察测量测绘及设计费最高限价(暂定价):211.8024万元。工程测量测绘费控制价暂定为:40.77万元,建安工程费12000万元,以155.484万元作为该工程设计费控制价,设计预算编制费15.5484万元。上述两项合计171.0324万元作为招标控制价(暂定价),其中:工程测量测绘费为40.77万元,工程设计费为171.0324万元 (含设计预算编制费)。
7.2本项目工程设计费已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 (含资料费、专家费、交通费、会议费、误餐费等费用) 、初步设计概算及预算编制收取的费用,以及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 (包括出具设计变更图) 等配套服务费用;施工过程中派驻的设计驻场服务人员的相关费用等。
7.3本项目工程勘察测量测绘费包含本工程的工程测量测绘及为完成本项目测量测绘所需进行必要的补充测量等工作的所有费用,成果文件制作费用,施工过程中派驻的服务人员的相关费用等。
7.4勘察测量测绘设计费的结算:
(1)本项目工程勘察测量测绘费=实际完成工作量(测量、测绘) ×工作费用单价× (1-中标下浮率) 。最终结算价根据合理的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 (单价不变) ,以开发区财政局审定金额为准。
注:一类地区成本费用定额为3544.96元/幅,图幅数量以实际测量发生并经业主确认的数额为准。)
(2)本项目工程设计费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号) 计算,其中工程设计收费以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建安费作为计费额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设计预算编制费按照工程设计费的10%计取。工程设计收费=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60%×(1-投标下浮率),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15,附加调整系数为1.0。设计预算编制费=工程设计收费×10%。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工程设计费及设计预算编制费的控制价。
8.工期
勘察测量测绘及设计总工期: 30 日历天。不含评审、审批时间,施工图修编不计入总工期内,勘察测量测绘和设计同期开展。
9.其他事项
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9.2 本项目不设经济补偿。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9.3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9.4 有关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5 本项目所涉及的勘察测量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造价咨询等工作分批分期开展,相关工作需按照发包方的需求开展,以发包方发出书面通知作为实施依据,如承包方未收到发包方书面通知擅自开展,不纳入项目进度支付相关费用。承包方应根据相关子项目完成情况经发包方认可后申请支付项目相关费用。
9.6本项目根据上级资金安排实施,如在2024年12月30日前,发包方未有能力开展子项目建设,未书面向承包方发出勘察测量测绘设计等需求,或承包方未根据发包方意愿开展相应工作,涉及的子项目相应费用不纳入结算。2024年12月31日后,发包方可无条件解除本勘察测量测绘设计合同。
10.公告媒体
10.1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站(https://ygp.gdzwfw.gov.cn/)网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站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站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发布。
11.异议与投诉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0759-3398603。(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11.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2.监管部门
11.1 监督部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11.2 地 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海大厦7楼
11.3 电 话:0759-3398603
11.4 邮政编码:524018
13.招标人
12.1 招标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硇洲镇人民政府
12.2 招标人地址:湛江市麻章区环岛线与政和路交叉路口北侧
12.3 招标人联系人:夏煜
12.4 联系电话:0759-2908801
14.招标代理机构
13.1 单位名称:广东中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3.2 地址: 湛江市霞山区乐山西路6号第二幢办公楼第二层楼房
13.3 联系人及电话:杨晓琳/0759-2276865
13.4 电子邮箱:gdzszb@126.com
招标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硇洲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 年 6 月 2 日
共同投标协议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 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 为联合体主办方,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投标事宜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的主办和协调工作, 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则:
a.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b.联合体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
c. 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分工如下: 。
d.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上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招标人。
5、投标工作和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分摊。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公告 1. 招标目的 本招标项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硇洲镇乡村振兴示范带综合建设项目第一期项目(勘察设计)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以湛开发招投审【2022】55号批准建设。业主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硇洲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中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硇洲镇乡村振兴示范带综合建设项目第一期项目(勘察设计) 2.2 工程位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硇洲镇。 2.3 规划意见文件:湛开国土资(利用)〔2022〕241 号。 2.4 项目批准文件:湛开发招投审【2022】55号。 2.5 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2.6 建设内容与规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渔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550㎡,农村集中供水点升级改造及周围环境整治2900㎡,改造升级农田水利设施1600m及其他配套设施,新建污水管网38200m(最大管径DN500)、道路124000㎡、四小园53000㎡、路灯340盏、停车场2500㎡,镇区道路白改黑14200㎡,监控摄像头设施170套,外立面改造16600㎡,镇区风貌提升12000㎡,提升改造公厕2座,具体以实际建设情况及资金安排为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硇洲镇乡村振兴示范带综合建设项目第一期项目计划建设硇洲镇渔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硇洲镇农村集中供水站升级改造项目(第一期)、硇洲镇农村集中供水站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期)、硇洲镇农田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硇洲镇镇区风貌提升项目(第一期)、硇洲镇镇区风貌提升项目(第二期)、完善硇洲镇北港村委会基础设施项目、硇洲镇历史文化旅游项目(第一期)、硇洲镇乡村振兴风貌带项目(第一期)、硇洲镇乡村振兴风貌带项目(第二期)、硇洲镇乡村振兴风貌带项目(第三期)、津前居委会提升风貌和人居环境项目(第一期)、红卫和淡水居委会连片升级改造项目(第一期)共13个子项目。 2.7 投资总额: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硇洲镇乡村振兴示范带综合建设项目第一期项目投资额12000.00万元。 2.8 本项目最高限价(暂定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211.8024万元(其中工程勘察测量测绘费最高限价:40.77万元,(工程测量测绘服务费用:测量测绘服务费用参照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一类地区成本费用定额为3544.96元/幅,图幅数量以实际测量发生并经业主确认的数额为准。) 设计费用(含造价咨询费用)最高限价:171.0324万元(建安工程费12000万元,工程设计服务费用:以155.484万元为设计费控制价上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以设计费的10%即15.5484万元作为造价咨询服务费上限)(最终结算金额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审核为准)。 2.9 招标内容(包括不限于):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任务书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测量测绘及设计工作,其中:(1)本项目的勘察部分只需完成工程测量测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阶段的工程测量测绘、施工配合等后续服务,以及按国家有关报告编制的要求。 (2)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及配套工程设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等。 需求表: 工程测量测绘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工程造价咨询 硇洲镇乡村振兴风貌带 项目(第一期) √ √ √ 硇洲镇农村集中供水站升级改造项目(第一期) √ √ √ √ 硇洲镇农村集中供水站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期) √ √ √ √ 硇洲镇农田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 √ √ 硇洲镇镇区风貌提升项目(第一期) √ √ √ √ 硇洲镇镇区风貌提升项目(第二期) √ √ √ √ 完善硇洲镇北港村委会 基础设施项目 √ √ √ √ 硇洲镇历史文化旅游项目(第一期) √ √ √ √ 硇洲镇渔埠配套基础 设施项目 √ √ √ √ 硇洲镇乡村振兴风貌带 项目(第二期) √ √ √ √ 硇洲镇乡村振兴风貌带 项目(第三期) √ √ √ √ 津前居委会提升风貌和人居环境项目(第一期) √ √ √ √ 红卫和淡水居委会连片升级改造项目(第一期) √ √ √ √ 3.前期服务机构 3.1 机构名称:广东振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4.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 ①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丙级资质。 ②投标人(独立体或成员方)具有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若投标人对非主体工程不具备相应的资质的情况下,须经招标人同意后,依法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 4.3 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如下: 4.3.1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设计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资格,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4.4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由招标人查实须提供网页查询打印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4.5 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总公司进行投标。 4.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需联合体各方签订盖章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文件其余部分需要签字或盖章之处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标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所有成员都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如果联合体中有一个成员没有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放弃退出,或者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组成和投标时不一致,均视为联合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合体合同并据此追究联合体的责任。 4.7 资格审查方式 4.7.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站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 6.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6.1 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 年 6 月 2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 6 月 25 日 9 时 30分。(不得少于20日)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6楼 2 号开标室。 6.4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答疑时间(如有):2023 年 6 月9 日。统一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门户网站发布,内容在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告知所有投标人。 6.5开标时间:2023 年 6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6.6开标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6楼 2 号开标室。 6.7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费用 7.1 本项目勘察测量测绘及设计费最高限价(暂定价):211.8024万元。工程测量测绘费控制价暂定为:40.77万元,建安工程费12000万元,以155.484万元作为该工程设计费控制价,设计预算编制费15.5484万元。上述两项合计171.0324万元作为招标控制价(暂定价),其中:工程测量测绘费为40.77万元,工程设计费为171.0324万元 (含设计预算编制费)。 7.2本项目工程设计费已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 (含资料费、专家费、交通费、会议费、误餐费等费用) 、初步设计概算及预算编制收取的费用,以及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 (包括出具设计变更图) 等配套服务费用;施工过程中派驻的设计驻场服务人员的相关费用等。 7.3本项目工程勘察测量测绘费包含本工程的工程测量测绘及为完成本项目测量测绘所需进行必要的补充测量等工作的所有费用,成果文件制作费用,施工过程中派驻的服务人员的相关费用等。 7.4勘察测量测绘设计费的结算: (1)本项目工程勘察测量测绘费=实际完成工作量(测量、测绘) ×工作费用单价× (1-中标下浮率) 。最终结算价根据合理的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 (单价不变) ,以开发区财政局审定金额为准。 注:一类地区成本费用定额为3544.96元/幅,图幅数量以实际测量发生并经业主确认的数额为准。) (2)本项目工程设计费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号) 计算,其中工程设计收费以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建安费作为计费额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设计预算编制费按照工程设计费的10%计取。工程设计收费=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60%×(1-投标下浮率),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15,附加调整系数为1.0。设计预算编制费=工程设计收费×10%。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工程设计费及设计预算编制费的控制价。 8.工期 勘察测量测绘及设计总工期: 30 日历天。不含评审、审批时间,施工图修编不计入总工期内,勘察测量测绘和设计同期开展。 9.其他事项 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9.2 本项目不设经济补偿。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9.3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9.4 有关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5 本项目所涉及的勘察测量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造价咨询等工作分批分期开展,相关工作需按照发包方的需求开展,以发包方发出书面通知作为实施依据,如承包方未收到发包方书面通知擅自开展,不纳入项目进度支付相关费用。承包方应根据相关子项目完成情况经发包方认可后申请支付项目相关费用。 9.6本项目根据上级资金安排实施,如在2024年12月30日前,发包方未有能力开展子项目建设,未书面向承包方发出勘察测量测绘设计等需求,或承包方未根据发包方意愿开展相应工作,涉及的子项目相应费用不纳入结算。2024年12月31日后,发包方可无条件解除本勘察测量测绘设计合同。 10.公告媒体 10.1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站(https://ygp.gdzwfw.gov.cn/)网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站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站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发布。 11.异议与投诉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0759-3398603。(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11.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2.监管部门 11.1 监督部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11.2 地 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海大厦7楼 11.3 电 话:0759-3398603 11.4 邮政编码:524018 13.招标人 12.1 招标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硇洲镇人民政府 12.2 招标人地址:湛江市麻章区环岛线与政和路交叉路口北侧 12.3 招标人联系人:夏煜 12.4 联系电话:0759-2908801 14.招标代理机构 13.1 单位名称:广东中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3.2 地址: 湛江市霞山区乐山西路6号第二幢办公楼第二层楼房 13.3 联系人及电话:杨晓琳/0759-2276865 13.4 电子邮箱:gdzszb@126.com 招标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硇洲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 年 6 月 2 日 附件一:共同投标协议格式 共同投标协议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主办方,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投标事宜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的主办和协调工作, 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则: a.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b.联合体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 c.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分工如下: 。 d.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上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招标人。 5、投标工作和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分摊。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