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良垌镇东桥村委东桥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项目地址: 良垌镇东桥村委东桥村
- 规模: 良垌镇东桥村委东桥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范围: 2.1工程名称:良垌镇东桥村委东桥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2.7.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 ; 负责项目全过程施工实施,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工程及材料检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结算和保修期工程保修及缺陷责任期的修复等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6-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6-18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良垌镇东桥村委东桥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标段(包)名称:良垌镇东桥村委东桥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良垌镇东桥村委东桥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良垌镇东桥村委东桥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已由 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湛廉发改投审〔2022〕107号、湛廉发改投审〔2022〕126号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2207-440881-16-01-108544 ,项目业主为 廉江市良垌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或专项资金解决 ,招标人为 廉江市良垌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名称: 良垌镇东桥村委东桥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2.2建设地点: 良垌镇东桥村委东桥村。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良垌镇东桥村委东桥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该村民组居民住房均未建设系统的排污管道将生活污水排至相关污水处理系统,部分住房区域缺少污水管网设备,村民的生活污水排放均就近排放至相邻农田,对当地居民的生态环境及居民居住环境产生了极大危害。故本项目将建设完善排污管网系统,将该村民组内的居民生活污水经过排污管网排至污水终端处理设备进行处理。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11746902.00 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11516570.59 元;设计费 230331.41 元。
2.5 计划总工期(含设计工期、施工工期): 60 个日历天。
2.5.1 设计工期: 20 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经发包人确认 20 个 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
2.5.2 施工工期: 40 个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2.6质量标准: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按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按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
2.7招标范围:
2.7.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进行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
2.7.2施工范围: 负责项目全过程施工实施,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工程及材料检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结算和保修期工程保修及缺陷责任期的修复等工作。
2.8前期服务机构: 廉江市建筑设计院 。
3.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①、②)的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
②施工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岗位:
3.4.1设计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设计方)的在册人员,具有 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 资格。
3.4.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公告发布之日起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3.4.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1名):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或能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5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须提供在本单位为其缴纳( 2023年3月、4月、5月任意一个月 )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以提供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或网站打印的为准)。
3.6信誉要求: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文件组成需提供查询打印页或网页截图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根据《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和人员(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3.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按附件1)。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中标人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转包,中标单位若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须将部分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的相关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执行。
4.1 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3 年 6 月 13 日 / 时(北京时间,下同)。
4.3 答疑提问截止时间: 2023 年 6 月 18 日 / 时。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邮箱)提出,邮箱地址:13828280936@139.com。
4.4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 发布答疑时间: 2023 年 6 月 19 日。统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
4.5 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7 月 4 日 9 时 30 分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6楼2号开标室 。
4.6 开标时间: 2023 年 7 月 4 日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6楼 2 号开标室 。
4.7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六十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或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名投诉,电话: 0759-6682436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消失。
8、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廉江市良垌镇人民政府
地址: 廉江市良垌镇文明路10号
联系人: 关廷浩
电话: 0759-6962331
电子邮件: farming2020116@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北6号南国豪苑三期16号楼第2层04、05号商铺
联系人: 符莲娟
电话: 0759-3389936
电子邮件: 13828280936@139.com
2023 年 6 月 13 日 良垌镇东桥村委东桥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良垌镇东桥村委东桥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湛廉发改投审〔2022〕107号、湛廉发改投审〔2022〕126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07-440881-16-01-108544,项目业主为廉江市良垌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或专项资金解决,招标人为廉江市良垌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良垌镇东桥村委东桥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良垌镇东桥村委东桥村。 2.3建设规模及内容:良垌镇东桥村委东桥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该村民组居民住房均未建设系统的排污管道将生活污水排至相关污水处理系统,部分住房区域缺少污水管网设备,村民的生活污水排放均就近排放至相邻农田,对当地居民的生态环境及居民居住环境产生了极大危害。故本项目将建设完善排污管网系统,将该村民组内的居民生活污水经过排污管网排至污水终端处理设备进行处理。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1746902.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1516570.59元;设计费230331.41元。 2.5计划总工期(含设计工期、施工工期): 60 个日历天。 2.5.1设计工期: 20 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经发包人确认 20 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 2.5.2施工工期: 40 个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2.6质量标准: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 2.7招标范围: 2.7.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 2.7.2施工范围:负责项目全过程施工实施,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工程及材料检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结算和保修期工程保修及缺陷责任期的修复等工作。 2.8前期服务机构:廉江市建筑设计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①、②)的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岗位: 3.4.1设计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设计方)的在册人员,具有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3.4.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公告发布之日起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3.4.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1名):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5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须提供在本单位为其缴纳(2023年3月、4月、5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以提供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或网站打印的为准)。 3.6信誉要求: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文件组成需提供查询打印页或网页截图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根据《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和人员(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3.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按附件1)。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中标人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转包,中标单位若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须将部分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的相关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执行。 4、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 年 6 月 13 日 / 时(北京时间,下同)。 4.3 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3年 6 月 18 日 / 时。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邮箱)提出,邮箱地址:13828280936@139.com。 4.4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答疑时间:2023年 6 月 19 日。统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 4.5 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4 日 9 时 30 分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6楼2号开标室。 4.6 开标时间:2023年 7 月 4 日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6楼 2 号开标室。 4.7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 7、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六十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或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0759-6682436。(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消失。 8、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廉江市良垌镇人民政府 地址: 廉江市良垌镇文明路10号 联系人: 关廷浩 电话: 0759-6962331 电子邮件: farming2020116@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北6号南国豪苑三期16号楼第2层04、05号商铺 联系人: 符莲娟 电话: 0759-3389936 电子邮件: 13828280936@139.com 2023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