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楼外墙改造工程EPC项目-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楼外墙改造工程项目_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楼外墙改造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楼外墙改造工程EPC项目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楼外墙改造工程项目
- 规模: 本项目为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楼外墙改造工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单位为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项目内容包括医院门诊楼外立面改造、外墙防水补漏、救护车通道改造以及原垃圾房、救护车司机临时休息区与车棚的拆除工程、司机值班室复建等施工,其中外立面改造面积约5000平方米,拆除面积约150平方米。设计需结合建筑整体造型、功能需求及环境特点,确保在美观性、功能性、耐久性等方面满足项目目标
- 范围: 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建设阶段全过程总承包管理和综合协调、采购、施工、试运行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代理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部门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调查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4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楼外墙改造工程项目_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楼外墙改造工程EPC项目
标段(包)名称: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楼外墙改造工程EPC项目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91440101MA9Y7HPJ3A-20251112-000025-8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楼外墙改造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补充公告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楼外墙改造工程项目补充公告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楼外墙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G2025-5179)招标公告于2025年11月12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公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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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
原文 |
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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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5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以下各人员之间均不能兼任): 3.5.1 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方)单位注册;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方)单位注册,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二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3 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施工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3.5.4 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2023年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3.6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7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参考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7.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兼任。 |
3.5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以下各人员之间均不能兼任): 3.5.1 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应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方)单位注册,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二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3 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施工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3.5.4 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2023年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3.6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7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参考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7.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可 兼任施工负责人 )、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 可 兼任施工负责人 )、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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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文件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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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
原文 |
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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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原文 |
已更新,详见补充公告附件1 |
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电子光盘备用递交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场地安排等招标投标日程已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5年11月20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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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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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含资信部分)评分标准(100分) |
资信 部分 (36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10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承接过的类似建筑工程业绩(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的施工工作,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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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承接过的类似建筑工程业绩(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的设计工作,每项得1分,最高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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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13 分)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 时 ,指联合体 任一方 )自20 23 年1月1日至今建筑工程获奖情况。 ( 1 )获得 省级 及以上 奖项 ,每项得 5 分; ( 2 )获得 市级 奖项,每项得 3 分。 注: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合计最高得 1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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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体系认证 (6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 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得3分,具备2个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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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 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得3分,具备2个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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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7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税务机关纳税评级评定为“A级纳税人”称号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今,连续取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5年或以上的,得7分;连续取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3-4年的,得3分;连续取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3年(不含)及以下的,得1分,未取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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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实施方案 (64分)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 11 分) |
(一)项目施工团队的组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本项最高得3分: 1、造价负责人:具有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得0.5分;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得1分; 2、质量负责人:具备质量员证书,得1分; 3、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得1分。 (二)项目设计团队的组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本项最高得9分: 1、设计负责人: ①具备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②设计业绩获奖: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参与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获得省级及以上等级设计奖项的,每项得1分;获得市级设计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1分。 本项最高得2分。 2、建筑专业负责人: ①具有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得1分; ②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 本小项最高得2分。 3、其他专业负责人: ①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0.5分,具有结构设计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②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得0.5分,具有暖通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③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得0.5分,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④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得0.5分,具有电气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本小项最高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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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 (5分) |
对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进行评审: 1、有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保证措施明确、具体、可行得5-4分; 2、有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保证措施较明确、可行得3-2分; 3、有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得1分; 其他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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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方案与技术措施 (5分) |
(1)针对本项目编制了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方法和关键部位工艺和技术措施,工程重点难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及应用准确,得5-4分; (2)针对本项目编制了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工程重点难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及应用良好,得3-2分; (3)有简单基本方案,包括有简单基本分部分项施工方案;工程重点难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及应用一般,得1分。 其他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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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节能控制措施 (5分) |
(1)有绿色施工方案及绿色施工措施,保证措施明确、具体、可行,得5-4分; (2)有绿色施工方案及绿色施工措施,较明确、可行,得3-2分; (3)有绿色施工方案及绿色施工措施,得1分。 其他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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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控制措施 (5分) |
(1)制定健全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各项保证措施明确、具体、可行,得5-4分; (2)制定较健全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各项保证措施较明确、可行,得3-2分; (3)制定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得1分。 其他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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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措施 (5分) |
(1)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保证措施具体、可行,能确保实现安全质量目标,得5-4分; (2)质量管理体系较完善,质量保证措施较具体、可行,能保证实现安全质量目标,得3-2分; (3)质量管理体系一般,质量保证措施一般,基本能保证实现安全质量目标,得1分。 其他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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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控制措施 (5分) |
【优】有提供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工期保证措施,总工期计划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进度计划逻辑性强、可行、合理 控制措施明确具体。 【良】有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工期保证措施,总工期计划目 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进度计划逻辑性较强、可行、较合理 有控制措施。 【中】有提供施工进度计划,总工期计划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进度计划逻辑性一般。 优:5-4分;良:3-2分;中:1分;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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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投入及保证措施 (5分) |
(1)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编制劳动力、机械设备投入计划,配置数量齐全、合理,确保满足施工要求,投入保证措施具体、可行,得5-4分; (2)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编制劳动力、机械设备投入计划,配置数量较合理,满足施工要求,投入保证措施较具体、可行,得3-2分; (3)有劳动力、机械设备投入计划,配置数量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要求,投入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得1分。 其他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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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答辩 ( 18分 ) |
(一)答辩流程: 述标人员陈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对本招标项目的了解情况; 2、本项目施工重点、难点及建议。 (二)评标标准: 【优】:对项目情况认识清晰,对项目的重点、难点理解到位,应对措施合理健全,对工程质量和工期、安全的保证措施合理可行,述标内容与标书内容一致性高。得18-14分; 【良】:对项目情况认识比较清晰,对项目的重点、难点理解比较到位,应对措施较比较合理,对工程质量和工期、安全的保证措施比较合理可行,述标内容与标书内容一致性较高。得13-10分; 【中】:对项目情况认识一般,但重点、难点把握不准,应对措施欠合理,工程质量和工期、安全的保证措施欠合理,述标内容与标书内容一致性一般。得7-3分; 【差】:对项目不了解,或述标内容与标书内容不一致。得4-0分。 注意事项如下: (1)不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须参与述标环节。 (2)述标人员组成: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其中一人参加述标。 (3)述标顺序:顺序为“开标记录表”由上往下的顺序(即从序号1开始)。 (4)述标人员的要求:投标人在参加述标时,应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并展示讲解人员在本单位近1个月(2025年9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核对确认身份后再进行述标。未能出示前述证明文件的单位不予参加述标环节。 (5)述标形式与要求:述标环节在评标时进行,具体时间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进度而定;招标人(招标代理)在述标开始前通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到达述标地点(述标人员应预留出足够的时间,并保持通讯畅通)。 (6)述标时长控制:每家投标人陈述时长不超1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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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 |
设计方案评分 标准 (100分) |
设计方案 (40分) |
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设计方案,需符合门诊外立面设计规范及要求。设计方案满足以下要求: 1.结合建筑现状充分考虑空调室外机放置位置,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及达到美观功能,并有所体现; 2.结合建筑现状充分考虑外立面灯光亮化设计;将医院标识(名称、LOGO、等)和夜间泛光照明、景观照明设计巧妙地融入外立面整体造型中,既保证清晰易辨,又提升夜间形象和安全感。 3.充分考虑了外立面材质、构造与建筑节能、保温、隔热、通风、采光等物理性能的有机结合。对遮阳、防雨等细节有周到设计。方案符合绿色建筑理念,具有可行性。 【优秀】设计方案可行性高且全部满足使用上述要求的得40分; 【中等】设计方案可行性一般,部分体现或满足上述要求的得20分; 【一般】设计方案可行性接近,未能完全体现或满足上述要求的得10分;不满足及方案不清晰的不得分。 (注:结合上述方案要求,需根据建筑外立面现状及改造后编写设计方案,有必要请提供建筑外立面初步设计方案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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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效果图 (60分) |
针对本项目特点,与医院环境融合,提供效果图(或同类项目实景图)应能清晰体现建筑物外立面效果,应包括不限于:外立面室外空调设备放置区、医院标志、亮化效果、建筑与周边道路、人流、车流的关系。出入口(如患者入口、急诊入口、医护入口、物流入口)设置清晰、合理,材质清晰可见。 【优秀】提供的效果图真实完整,主题明确,画面和谐均衡,符合医院门诊特色得60分; 【中等】效果图相对真实,主题相对明确,画面相对和谐均衡,基本符合医院门诊特色得30分; 【一般】效果图不太真实,表达一般,得10分; 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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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投标报价评分 标准 |
投标报价 |
当通过形式审查、资格审查和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审查并经算术校核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0分,投标总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扣至0分为止,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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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一、类似工程业绩:
施工业绩: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 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②合同关键页。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 设计业绩:
- 2、如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及项目相关信息打印页。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项目相关信息打印页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 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关键页、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作为证明文件。
- 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载明的时间为准。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二 、企业 获奖 :
(1) 国家级奖是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省级奖项是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市级奖项是指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
(2)对同一工程项目按获得的最高级别奖项只计取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取。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颁发日期为准。
(3)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三 、企业管理体系认证:
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四 、社会第三方信用评价:
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须提供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index.html)或省级税务局网站纳税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A级纳税人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时间以证书上注明的公示评价(评定)年度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五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相关人员需根据评审要求提供注册证、职称证(职称按最高等级计分)、身份证扫描件、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劳动合同的扫描件)等证明材料。所有人员应提供近1个月(2025年9月或10月),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设计负责人设计业绩获奖: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证书上须体现项目名称及人员姓名,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颁发日期为准。
六 、 本评分表中所附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且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提供资料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上述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七 、 所有评委分数汇总后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投标人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最高档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