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北区域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实验大楼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恢复、补充及延期公告
- 项目名称: 粤北区域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实验大楼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恢复补充及延期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3-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2-26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粤北区域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实验大楼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粤北区域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实验大楼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施工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粤北区域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实验大楼建设项目 -主体工程施工招标,于2023年3月20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 韶关市)发布了《粤北区域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实验大楼建设项目 -主体工程施工招标暂停公告》,现从即日起恢复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一、 招标控制价的更正: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 肆仟捌佰陆拾万零捌仟玖佰贰拾贰元零贰分 ( ¥ 48608922.02 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 2403605.56 元,暂估价为 ¥ 5978870.86 元,暂列金额为 ¥ 3035248.15 元。
二、工程量清单 的 更正:
请各潜在投标人 重新 下载工程量清单 (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本公告的附件),并按 此 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文件。
三、其他调整事项
1.招标公告3.3.1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一节3.1款和第三节2.3.1款更正为:
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 2023〕469号)文件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 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节8.1款第(6)点更正为:
(6) 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 2023年10月 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缺项的,参照市场价格;
3.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节8.6款更正为:
8.6 本招标项目 以分部分项的 10%计取暂列金, 暂列金为 3035248.15 元。 以暂列金额形式列入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所需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以下统称 “暂列金额项目”)若有发生,按照本节第8.5条的规定确定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和合同价格。暂列金额项目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中标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中标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中标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
4.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节10.3.1款(3)第a点更正为:
a .《投标总价扉页》(即扉— 3 )后应附编制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扫描件(须附变更注册栏);投标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投标总价》的,在该扉页“投标人”栏目加盖造价咨询人公章,并在该扉页后附 造价咨询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
5.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节《综合评分表》“韶关地区企业诚信考评等级”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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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地区 企业诚信 考评等级 ( 10 分) |
2021 年 9 月至 2023 年 10 月 期间连续 24 个月韶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韶关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综合考评等级情况: 1. 考评等级为 AAA 级得 10 分; 2. 评等级为 AA 级得 5 分; 3. 考评等级为 A 级得 2 分; 4 .其他情况或无评级的,不予计分。 本项最高得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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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获得不同考评等级,按就低不就高原则评分。 投标人诚信综合考评等级信息的获取采用评标过程中实时查询的方式实施。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委员会成员、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共同见证下,登录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 http://www.zgj.sg.gov.cn ),在【信息查询】—【诚信信息管理查询】栏目下载和打印相应月份的《韶关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综合考评等级》,作为评审依据移交评标委员会。 |
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四节1款(5)内容更正为:
( 5)《项目经理简历表》中拟派项目经理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 建造师的注册证书不是住建部门颁发的; 建造师的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在使用有效期内的;项目管理班子组成人员不符合规定;擅自修改、遗漏《项目经理任职声明》实质性内容的;
7.招标文件第三章2.3.6.2款第a点更正为:
a .如果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工程设备单价(以下简称 “ 中标单价 ” )低于 2023年10 月 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对应材料、工程设备单价(以下简称 “ 基准单价 ” ),该材料、工程设备的结算单价调整公式为:
8.招标文件第三章2.3.6.2款第c点更正为:
以上公式中, F1为中标单价;F0为基准单价、指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2023年10月 发布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 F2为施工当月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A为合同约定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涨跌风险幅度值。
9.招标文件第三章2.3.6.4款第a点更正为:
a . 如果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施工机具台班单价(以下简称 “ 中标单价 ” )低于 2023 年 10 月 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对应施工机具台班单价(以下简称 “ 基准单价 ” ),该施工机具台班的结算单价调整公式为:
10.招标文件第三章2.3.6.4款第c点更正为:
以上公式中, F1为中标单价;F0为基准单价、指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2023年10月 发布的施工机具台班单价; F2为施工当月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施工机具台班单价;B为合同约定的施工机具台班单价涨跌风险幅度值。
11.招标文件第三章2.9款更正为:
2.9 暂估价的结算原则:本工程暂估价为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材料 、设备 暂估价结算时提供 详细竣工图纸、工程量计算式、施工图片、施工记录、发票等佐证材料作为结算 依据,结算原则按本章 “2. 工程结算原则 ” 有关条款进行结算。各部分暂估价的结算价不得超过暂估价。
12.招标文件第三章增加2.14款、2.15款、2.16款:
2.14 余方弃置:暂按 18 公里计算,结算时提供实际弃土场地资料、施工视频、施工照片以及相关运距签证记录等结算佐证材料;水泥石屑拌合料运距:暂按 10 公里计算,结算时提供实际拌合料运距资料、施工视频、施工照片等作为结算佐证材料。 泥浆弃置结算时提供实际外运距离资料、施工视频、施工照片、计算式等作为结算佐证资料。
2.15 项目回填土调配费用包含转运及暂存场地等费用,发包人不再额外支付其它费用,结算时提供实际暂存场地及运输距离资料、施工照片等作为结算佐证资料。
2.16 项目充电桩应包含计费模块及计费软件系统等功能,在暂估价范围内按实结算。
四、 本项目原定于 2023年3月23日9时30分开标,现将时间作如下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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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 时间 |
2023 年 12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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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
2023 年 12 月 16 日 16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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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网上答疑 时间 |
2023 年 12 月 16 日 16 时 30 分至 2023 年 12 月 19 日 16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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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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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2023 年 12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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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相关资料(如有) 递交时间 |
2023 年 12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至 2023 年 12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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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相关资料(如有) 递交地点 |
开标场所: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 ,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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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 年 12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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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 ,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
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的相关说明:如潜在投标人在 2023年3月1日(即报名之日起)至本延期公告发布之日(含延期公告发布当日)前已开具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或开具的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上写明了2023年3月23日(即原定开标时间)时间节点的,均视为有效保函(或保单)。
五、 原 招标文件 、 补充公告 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本公告 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 原 招标文件等资料与 本公告 不一致之处,以 本公告 为准。
特此通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 (盖章) : 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 23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