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环境监测及验收咨询标
- 项目地址: 广东省粤西地区湛江
- 规模: 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指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表3.0.1确定的大(1)型和大(2)型水利水电工程,以及按照《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表2.1.2确定的大(1)型和大(2)型泵站工程。 表3.0.1水利水电工程分等指标
- 范围: 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含试验段、先行建设项目,下同)施工期环境监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咨询等。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2.2.1施工期环境监测工作 具体监测内容应符合《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关于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和本工程需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的监测项目: (1)水环境监测; (2)环境空气监测; (3)声环境监测; (4)陆生生态环境监测与调查; (5)水生生态环境监测与调查; (6)生态敏感区监测; (7)环境事故应急监测; (8)开发环境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并组织应用; (9)其他为保证本项目顺利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工程建设需要的其他环境监测; (10)协助发包人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及体系,并负责制定环境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 (11)资料整编及报送。 2.2.2.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咨询 (1)与本合同中有关的事宜,承包人始终作为发包人的受托人,在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过程中始终支持和维护发包人的合法利益。 (2)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本工程主体、试验段项目、先行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及批复文件和相关生态敏感区生态影响论证专题及主管部门意见等文件,按照相关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自主验收要求,编制相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系统登记。 2)全力配合发包人协助指导沿线地方政府,落实环评报告书及批复的相关地方政府需落实的环保措施,视现场情况及工作开展需求提供技术、专家支持。 3)为确保验收工作效率与质量,承包人负责协调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工程验收调查实施方案、调查报告、验收意见报告进行专业咨询,形成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咨询意见。 4)配合发包人做好项目通过验收报备后的环评事后监管检查,包括不限于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相关工作及其他需协调事项。 5)协助发包人配合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督查、检查工作,以及后续整改回复等工作。 6)定期邀请环保相关专业资深从业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宣贯及培训,合同期内共培训8次。主要培训内容为结合环北广东工程的实际建设情况,针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问题等对发包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的环保相关问题进行释疑和解答。 7)在收到发包人提出书面咨询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咨询意见。发包人因紧急事项发起的咨询,回复时限由发包人另行指定。 8)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以打造新时代民生精品水利工程,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为目标,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并制定优秀QC成果、专利、工法、科技进步奖、生态水利工程、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等各类工程创优实施方案,并围绕工程建设总目标,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奖项策划和落地实施,确保人财物的投入和奖项申报,致力于环境保护类奖项的获取。 9)其他为保证本项目顺利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验收、技术服务及咨询工作。 2.3服务期限 水土保持监测标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为止,环境监测及验收咨询标服务期限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完成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登记之后的首次事后监管检查通过为止。 2.4建设地点:广东省粤西地区湛江、茂名、阳江和云浮4个地级市。 2.5招标上限价 招标上限价及分项上限价
- 概况: 2.1项目概况 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是国家水网骨干工程、国家150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3-3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4-2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环境监测及验收咨询标
标段(包)名称: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环境监测及验收咨询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
环境监测及验收咨询标、水土保持监测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 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农经〔 2022 〕 1172 号) 批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已由 水利部以《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水许可决〔 2022 〕 86 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广东粤海粤西供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省级财政补助,项目公司资本金和项目贷款,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广东粤海粤西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广东粤海粤西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环境监测及验收咨询标、水土保持监测标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概况
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是国家水网骨干工程、国家 150 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是广东省委、省政府统筹粤西四市未来发展,谋划建设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广东省迄今为止引水流量最大、输水线路最长、建设条件最复杂、总投资最多的重大水利工程。
工程建设任务以城乡生活和工业供水为主,兼顾农业灌溉,为改善水生态环境创造条件。工程设计引水流量 110m ³ /s ,工程等别为 I 等,工程规模为大 (1) 型。工程供水范围包括粤西地区的湛江、茂名、阳江、云浮 4 市。工程从云浮市郁南县地心村附近的西江干流设泵站提水,输水干线向西南穿云开大山输水至高州水库,经高州水库调蓄后向西南输水至鹤地水库,以西江水源和水库为节点,干线划分为西高干线、高鹤干线两段。沿线设 3 条输水分干线,其中云浮分干线在西高干线新乐~榃滨倒虹吸分水,输水至金银河水库;茂名阳江分干线从高州水库取水,向东南输水至茂名名湖水库、河角水库和阳江茅垌水库;湛江分干线从鹤地水库取水,城镇供水分为两支,一支利用在建的湛江市引调水工程输水至湛江市区,另一支由湛江分干线经四级泵站提水向南输水至徐闻大水桥水库。西江地心取水泵站设计流量为 110 立方米每秒,西高干线设计流量为 110 立方米每秒、高鹤干线设计流量为 70 立方米每秒;云浮分干线设计流量为 10 立方米每秒,茂名阳江分干线和湛江分干线渠首设计流量均为 26 立方米每秒。工程输水线路总长度 490.33 公里,其中干线总长 201.68 公里,分干线总长 288.65 公里(其中,云浮分干线长 25.24 公里,茂名阳江分干线长 94.56 公里,湛江分干线长 168.85 公里)。共布置 48 座(段)输水建筑物,其中,泵站 5 座(取水泵站 1 座,加压泵站 4 座);有压隧洞 16 座,长 90.60 公里;无压隧洞 6 座,长 116.18 公里;倒虹吸 5 座,长 72.69 公里;有压管道 16 段,长 210.86 公里。
2.2 招标 范围
2.2.1 水土保持监测标
2.2.1.1 本 项目 监测范围 为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含先行建设项目、不含试验段项目)建设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所有区域及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主要监测单元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交通道路区、土料场区、临时堆场区、弃渣场区、移民安置区等监测单元。
2.2.1.2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1 )水土流失影响因素监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表组成物质、植被等自然影响因素;
2 )项目建设对原地表、水土保持设施、植被的占压和损毁情况;
3 )项目征占地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变化情况;
4 )项目弃土(石、渣)场的占地面积、弃土(石、渣)量及堆放方式;
5 )项目取土(石、料)的扰动面积及取料方式。
( 2 )扰动土地监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建设对原地表、植被的占压和损毁情况,项目征占地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变化情况等;
2 )涉及弃渣场和取土场的,还包括弃渣场的占地面积、弃渣量、堆放方式及变化情况,项目取土的扰动面积及取料方式、取土量及变化情况等。
( 3 )水土流失状况监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水土流失的类型、形式、面积、分布、土壤流失量及变化情况等;
( 4 )水土流失危害(如有)监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水土流失对主体工程造成危害的方式、数量和程度;
2 )水土流失掩埋冲毁农田、道路、居民点等的数量、程度;
3 )对高等级公路、铁路、输变电、输油(气)管线等重大工程造成的危害;
4 )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沙化、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5 )对水源地、生态保护区、江河湖泊、水库、塘坝、航道的危害,有可能直接进入江河湖泊或产生行洪安全影响的弃土(石、渣)情况。
( 5 )水土流失防治成效监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植物措施的种类、面积、分布、生长状况、成活率、保存率和林草覆盖率;
2 )工程措施的类型、数量、分布和完好程度;
3 )临时措施的类型、数量和分布;
4 )主体工程和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进展情况;
5 )水土保持措施对主体工程安全建设和运行发挥的作用;
6 )水土保持措施对周边生态环境发挥的作用。
( 6 )弃渣场安全监测(如有)应包括下列内容:
本项目招标阶段暂考虑设置 3 级以上弃渣场 2 个(具体以施工阶段发生为准),安全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监测弃渣场防护工程的变形及渗压变化情况,分析和判断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稳定状况,以确保弃渣场及防护部位的安全。
( 7 )开发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应包括下列内容:
应按照发包人项目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开发建立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并负责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优化、升级等系统全周期应用的技术支持工作。
( 8 )定期邀请水土保持相关专业资深从业人员进行水土保持宣贯及培训,合同期内共培训 8 次。
( 9 )协助办理渣场变更设计管理,办理渣场变更手续等。
( 10 )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以打造新时代民生精品水利工程,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为目标,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并制定优秀 QC 成果、专利、工法、科技进步奖、生态水利工程、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 ” 、水利部 “ 安全生产标准化 ” 一级达标、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等各类工程创优实施方案,并围绕工程建设总目标,做好水土保持相关奖项策划和落地实施,确保人财物的投入和奖项申报,致力于水土保持类奖项的获取。
2.2.2 环境监测及验收咨询标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含试验段、先行建设项目,下同)施工期环境监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咨询等。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2.2.1 施工期环境监测工作
具体监测内容应符合《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关于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和本工程需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的监测项目:
( 1 )水环境监测;
( 2 )环境空气监测;
( 3 )声环境监测;
( 4 )陆生生态环境监测与调查;
( 5 )水生生态环境监测与调查;
( 6 )生态敏感区监测;
( 7 )环境事故应急监测;
( 8 )开发环境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并组织应用;
( 9 )其他为保证本项目顺利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工程建设需要的其他环境监测;
( 10 )协助发包人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及体系,并负责制定环境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
( 11 )资料整编及报送。
2.2.2.2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咨询
( 1 )与本合同中有关的事宜,承包人始终作为发包人的受托人,在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过程中始终支持和维护发包人的合法利益。
( 2 )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 )依据本工程主体、试验段项目、先行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及批复文件和相关生态敏感区生态影响论证专题及主管部门意见等文件,按照相关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自主验收要求,编制相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系统登记。
2 )全力配合发包人协助指导沿线地方政府,落实环评报告书及批复的相关地方政府需落实的环保措施,视现场情况及工作开展需求提供技术、专家支持。
3 )为确保验收工作效率与质量,承包人负责协调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工程验收调查实施方案、调查报告、验收意见报告进行专业咨询,形成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咨询意见。
4 )配合发包人做好项目通过验收报备后的环评事后监管检查,包括不限于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相关工作及其他需协调事项。
5 )协助发包人配合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督查、检查工作,以及后续整改回复等工作。
6 )定期邀请环保相关专业资深从业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宣贯及培训,合同期内共培训 8 次。主要培训内容为结合环北广东工程的实际建设情况,针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问题等对发包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的环保相关问题进行释疑和解答。
7 )在收到发包人提出书面咨询材料后, 10 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咨询意见。发包人因紧急事项发起的咨询,回复时限由发包人另行指定。
8 )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以打造新时代民生精品水利工程,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为目标,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并制定优秀 QC 成果、专利、工法、科技进步奖、生态水利工程、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等各类工程创优实施方案,并围绕工程建设总目标,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奖项策划和落地实施,确保人财物的投入和奖项申报,致力于环境保护类奖项的获取。
9 )其 他 为保证本项目顺利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验收、 技术服务 及咨询工作。
2.3 服务期限
水土保持监测标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 之日起至工程 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为止,环境监测及验收咨询标服务期限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完成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登记之后的首次事后监管检查通过为止 。
2.4 建设 地点 : 广东省粤西地区湛江、茂名、阳江和云浮 4 个地级市 。
2.5 招标上限价
招标上限价 及分项 上限价 详见下表,投标总报价或任意一项分类分项报价超过对应招标 上限价 的,该标段投标文件无效:
水土保持监测标 招标上限价及分类分项项目上限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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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清单对应序号 |
项目名称 |
价格(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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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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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监测标招标上限价 |
3354 |
|
|
二 |
|
分类分项上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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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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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一 |
水土保持监测费 |
31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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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二 |
3 级以 上弃渣场安全监测 |
177 |
|
环境监测及验收咨询标招标上限价及分类分项项目上限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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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清单对应序号 |
项目名称 |
价格(万元) |
备注 |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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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及验收咨询标招标上限价 |
3659 |
|
|
二 |
|
分类分项上限价 |
|
|
|
(一) |
一 |
环境监测费 |
2960 |
|
|
(二) |
1.1 |
水环境监测 |
909 |
|
|
(三) |
二 |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咨询 |
699 |
|
2.6 其他
本项目各标段分批次开标,按照环境监测及验收咨询标、水土保持监测标的顺序依次评标。若某一投标人在环境监测及验收咨询标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该投标人在水土保持监测标不再参与详细评审,也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 满足以下 财务及信誉要求 :
(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或事业单位 。
( 2 )投标人不能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019 年 -2021 年均不得亏损。
( 3 )投标人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行政部门暂停在广东省内所有行政区域的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且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被司法机关纳入过失信被执行人系统。
( 4 )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
3.2 资质能力 :
水土保持监测标投标人应具有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 4 星级及以上 资格证书。
环境监测及验收咨询标 投标人应具有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 。
3.3 业绩要求 :
( 1 )水土保持监测标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承担过 1 项工程合同金额在 200 万(含)以上的 水土保持监测 项目。
( 2 )环境监测及验收咨询标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承担过 1 项工程合同金额在 200 万(含)以上的环境监测项目或 1 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 ① 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 ( 首页、签署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工程规模范围页 ) 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② 环境监测项目业绩(下同)应提供证明该项目工作内容、合同金额的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业主证明或验收材料等),工作内容包含 水质监测、生态监测、声环境监测或环境类管理(监测)系统开发等本项目监测工作内容之一 的业绩均有效。
③ 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项目业绩(下同)应提供证明该项目工作内容包含 负责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的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业主证明或验收材料等),否则为无效业绩。
④ 若以上材料无法体现工程等别指标, 应提供项目批文或工程初步设计或业主证明等材料证明工程等别或规模 (下同) 。
⑤ 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指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 252-2017 )表 3.0.1 确定的大( 1 )型和大( 2 )型水利水电工程,以及按照《泵站设计规范》( GB 50265-2010 )表 2.1.2 确定的大( 1 )型和大( 2 )型泵站工程。
表 3.0.1 水利水电工程分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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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等别 |
工程 规模 |
水库总库容 /10 8 m³ |
防洪 |
治涝 |
灌溉 |
供水 |
发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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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人口 /10 4 人 |
保护农田面积 /10 4 亩 |
保护区当量经济规模 /10 4 人 |
治涝面积 /10 4 亩 |
灌溉面积 /10 4 亩 |
供水对象重要性 |
年引水量 /10 8 m³ |
发电装机容量 /MW |
|
||||||
|
Ⅰ |
大 (1) 型 |
≥10 |
≥150 |
≥500 |
≥300 |
≥200 |
≥150 |
特别重要 |
≥10 |
≥1200 |
|
|||
|
Ⅱ |
大 (2) 型 |
≥1.0 |
≥50 |
≥100 |
≥100 |
≥60 |
≥50 |
重要 |
≥3 |
≥300 |
|
|||
|
注 1 :水库总库容指水库最高水位以下的静库容;治涝面积指设计治涝面积;灌溉面积指设计灌溉面积;年引水量指供水工程渠首设计年均引(取)水量。 注 2 :保护区当量经济规模指标仅限于城市保护区;防洪、供水中的多项指标满足 1 项即可。 注 3 :按供水对象的重要性确定工程等别时,该工程成为供水对象的主要水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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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2 泵站等别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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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站等别 |
泵站规模 |
灌溉、排水泵站 |
工业、城镇供水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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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流量( m³/s ) |
装机功率( M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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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
大 (1) 型 |
≥200 |
≥30 |
特别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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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
大 (2) 型 |
200~50 |
30~10 |
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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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装机功率系指单站指标,包括备用机组在内; 2 :由多级或多座泵站联合组成的泵站工程的等别,可按其整个系统的分等指标确定; 3 :当泵站按分等指标分属两个不同等别时,应以其中的高等别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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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人员要求 :
3.4.1 项目负责人
( 1 ) 水土保持监测标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有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负责人工作业绩。
( 2 ) 环境监测及验收咨询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有环境监测项目负责人工作业绩。
3.4.2 技术负责人
( 1 ) 水土保持监测标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应为高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有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以上职务工作业绩。
( 2 ) 环境监测及验收咨询标
拟派技术负责人应为高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有环境监测或 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 项目 负责人或项目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以上职务工作业绩。
注:以上 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和在投标人本单位投标截止之日前至少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关键页(首页、签署页、合同工程规模范围页)以及能证明参与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或其它材料 。
3.5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 00:00 至 4 月 6 日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下文及招标文件中的“交易平台”均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址为: https://www.gdgczb.com )确认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 (注 : 投标人必须于4月 6 日 17:00 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
5.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注册审核通过,并办理机构数字证书、机构个人数字证书,咨询电话: 020-22360006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4 月 25 日 9 时 00 分。
6.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4 月 25 日 9 时 00 分。
6.2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3 提交投标文件备用 U 盘( 1 个) 及合同原件(如有) 。递交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5 日 8 时 30 分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 9 时 00 分, 递交地点为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28 号时代广场中座 7 楼)。
注: 备用 U 盘及合同原件分别单独密封 ,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包封上写明“投标文件备用 U 盘 / 合同原件 ”字样( U 盘内拷贝投标软件生成的加密及非加密文件、可编辑文件)。( “ 备用 U 盘 ” 及 合同原件 是否递交由投标人自主选择,如不到场视为默认接受开标结果; 开标时不予开启“合同原件”,由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开启,评完标后退回 )。
6.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可以授权代理人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
(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
6.5 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4 份(将电子签章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后装订成纸质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5 日 8 时 30 分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 9 时 00 分。
注:
( 1 )纸质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 2 )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 A4 纸(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投标文件如因页数过多,装订困难,可分册装订,但需标明分册编号,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纸质投标文件应编写书脊,书脊上应列明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技术部分 / 商务部分 + 投标报价。
( 3 )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粤采易平台上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平台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东粤海粤西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 湛江市赤坎区东盛路 5 号
联系人 :蔡先生
电话 : 0759-3082828 /13510013560
招标人上级单位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投诉电话 : 020- 83742515
招标代理:深圳粤港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水库社区东湖二路 68 号
联系人: 郑工、詹工
电话: 17688168644
招标人: 广东粤海粤西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粤港工程 技术服务 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