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经开区泉庄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湛江市发布时间:2023-06-14来源: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系统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湛江经开区泉庄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 规模: 湛江经开区泉庄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剑麻宿舍:楼梯和公共空间更新改造、建筑外立面改造、小区道路整治、停车位改造、排水残旧管网改造、“三线”整治、照明设施改造、小区环境整治、文体活动设施改造等; 2、财政局宿舍:外立面改造(墙面修缮)、楼梯饰面更新; 3、龙潮新区:楼梯和公共空间更新改造、建筑外立面改造、“三线”整治、照明设施改造、垃圾分类与环卫设施改造、小区环境整治、文体活动设施改造等; 4、龙潮村八区、六队:楼梯和公共空间更新改造、建筑外立面改造、停车位改造、雨污分流改造、排水残旧管网改造、“三线”整治、照明设施改造、垃圾分类与环卫设施改造、小区环境整治、文体活动设施改造等; 5、梧阔社区:道路“白改黑”;雨污分流;文保河(梧阔段)环境整治工程,包括扩宽路面、增加护栏、人行道铺设轻体砖、休闲文体设施等;增设沿路照明灯;三线整治;更换老旧消防栓(40个);设置LED宣传屏(户外全彩 P6显示屏); 6、霞海社区(旧村范围):道路硬底化;雨污分流(同道路范围);排水残旧管网改造、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增设燃气管网(同道路范围);三线整治;增设沿路照明灯等; 7、创建文明城市补短板项目:对龙潮、人民2个社区垃圾分类收集点改造、新增、增设公益宣传栏及背街小巷整治; 8、主(次)干道停车位、绿化树围的规范改造:对街道辖区上坡路、万达片区、泉庄小区周边,龙潮、梧阔、霞海等社区的汽车(电动车)停车位、绿化树围的规范化改造;万达片区充电桩设置
  • 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测量测绘、工程勘察、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及其审核校对服务和协助报批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 概况: 1.2.1工程名称:湛江经开区泉庄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1.2.2工程位置:湛江开发区泉庄街道 ; 主要对泉庄街道辖区内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改造提升,老旧小区及背街小巷改造范围主要包括泉庄街道管辖的龙潮、梧阔、霞海、人民、万达等社区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6-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7-0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湛江经开区泉庄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

标段(包)名称:湛江经开区泉庄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湛江经开区泉庄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条件

1.1.1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庄街道办事处作为湛江经开区泉庄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的招标人,现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项目招标前所需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勘察、初步设计招标的条件。项目业主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庄街道办事处,也即招标人委托广东天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招标代理人,负责组织湛江经开区泉庄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公开招标工作,通过招标选定中标单位。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湛江经开区泉庄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1.2.2  工程位置:湛江开发区泉庄街道。

1.2.3  项目概况:主要对泉庄街道辖区内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改造提升,老旧小区及背街小巷改造范围主要包括泉庄街道管辖的龙潮、梧阔、霞海、人民、万达等社区。主要包括小区内部升级改造6375平方米、背街小巷整治46200平方米、三线整治6500米、楼梯楼道整治10740平方米、违建拆除3000平方米、文体设施/休闲空间改造1550平方米、雨污下水道改造9500米、垃圾分类收集点改造5座、增设公益宣传栏10处、停车位改造3200平方米及增设机动车充电桩100个、非机动车充电桩150个等。该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选址意见批复。

1.2.4  项目批准文件:湛开发招投审〔2022〕58号。

1.2.5  资金来源:主要由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统筹解决,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1.2.6  建设内容及规模:

湛江经开区泉庄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剑麻宿舍:楼梯和公共空间更新改造、建筑外立面改造、小区道路整治、停车位改造、排水残旧管网改造、“三线”整治、照明设施改造、小区环境整治、文体活动设施改造等;

2、财政局宿舍:外立面改造(墙面修缮)、楼梯饰面更新;

3、龙潮新区:楼梯和公共空间更新改造、建筑外立面改造、“三线”整治、照明设施改造、垃圾分类与环卫设施改造、小区环境整治、文体活动设施改造等;

4、龙潮村八区、六队:楼梯和公共空间更新改造、建筑外立面改造、停车位改造、雨污分流改造、排水残旧管网改造、“三线”整治、照明设施改造、垃圾分类与环卫设施改造、小区环境整治、文体活动设施改造等;

5、梧阔社区:道路“白改黑”;雨污分流;文保河(梧阔段)环境整治工程,包括扩宽路面、增加护栏、人行道铺设轻体砖、休闲文体设施等;增设沿路照明灯;三线整治;更换老旧消防栓(40个);设置 LED 宣传屏(户外全彩

P6 显示屏);

6、霞海社区(旧村范围):道路硬底化;雨污分流(同道路范围);排水残旧管网改造、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增设燃气管网(同道路范围);三线整治;增设沿路照明灯等;

7、创建文明城市补短板项目:对龙潮、人民 2 个社区垃圾分类收集点改造、新增、增设公益宣传栏及背街小巷整治;

8、主(次)干道停车位、绿化树围的规范改造:对街道辖区上坡路、万达片区、泉庄小区周边,龙潮、梧阔、霞海等社区的汽车(电动车)停车位、绿化树围的规范化改造;万达片区充电桩设置。

9、违法停车电子抓拍系统:在万达片区周边新增违法停车电子抓拍系统一套。

1.2.7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测量测绘、工程勘察、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及其审核校对服务和协助报批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1.2.8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10026.00万元,其中:工程费8111.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71.68万元、预备费742.67万元。

1.2.9 技术服务费

1.2.9.1  依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湛开财函〔2023〕250 号文件确定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02.52万元,其中:勘察费暂定最高限价:45.82 万元(含测量测绘费 24.33万元),初步设计费最高限价:56.7万元。

本项目勘察、初步设计结算方式如下:

初步设计结算价=初步设计最高限价×(1-中标下浮率)。

工程勘察费的结算方式如下:

地质勘察费=120元×(1-中标下浮率)×钻孔米数,

工程测量费=0.16元×(1-中标下浮率)×测量平方数,最终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1.2.10   工期

1.2.10.1  勘察、初步设计总工期: 30 个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算,勘察工作配合初步设计工作平行协调进行。

1.2.11

质量标准

1.2.11.1 勘察、初步设计成果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1.2.12   分包

本招标文件中的非主体工程项目在经招标人同意后允许中标人对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各专项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合法分包。

1.3   投标资格

投标人须为具备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

1.3.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各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3.2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3.2.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一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

②市政工程设计专业资质(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1.3.2.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一项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1.3.2.3 投标人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在册人员,具备市政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1.3.2.4 投标人委派的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在册人员,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1.3.3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含牵头人),须由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另一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说明: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细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4

获取招标文件

1.4.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 6 月 14 日

1.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站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

1.4.3  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登记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4.4  参加投标的单位少于三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1.5.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1.5.1  开标时间:2023年 7  月 5 日 9时 30 分。

开标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室(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六楼)。

1.5.2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投标人如有问题需要招标单位澄清的,在 2023 年 6 月 19 日17:00时前,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或把问题以书面形式匿名致函(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件:245763179@qq.com。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2023年6月20日统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站发布。该内容在门户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确认。

1.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5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室(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六楼)。

1.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1.6 投标经济补偿

1.6.1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6.2所有投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使用其设计技术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1.7   其他事项

1.7.1  有关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7.2  招标文件所指的人员社保是指投标人(或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文件。

1.8    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http://zbtb.gd.gov.cn/logi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站(https://ygp.gdzwfw.gov.cn/#/440800/index)等(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站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站发布。

1.9    异议与投诉

1.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0759-3398603

。(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1.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10    招标人

1.10.1  名    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庄街道办事处

1.10.2  联 系

人:黄茂盛

1.10.3  联系电话: 0759-3397707、13729174992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    称:广东天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11.2  联 系

人: 李放

1.11.3  联系电话: 0759-3398229、18922063777

2023 年 6 月 14 日

附件一: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负责本工程的 初步设计及概算 任务,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 勘察、初步设计 的组织、管理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负责本工程的 勘察(含工程测量) 任务,为联合体成员方,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为独立体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湛江经开区泉庄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条件 1.1.1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庄街道办事处作为湛江经开区泉庄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的招标人,现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项目招标前所需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勘察、初步设计招标的条件。项目业主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庄街道办事处,也即招标人委托广东天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招标代理人,负责组织湛江经开区泉庄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公开招标工作,通过招标选定中标单位。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湛江经开区泉庄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1.2.2  工程位置:湛江开发区泉庄街道。 1.2.3  项目概况:主要对泉庄街道辖区内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改造提升,老旧小区及背街小巷改造范围主要包括泉庄街道管辖的龙潮、梧阔、霞海、人民、万达等社区。主要包括小区内部升级改造6375平方米、背街小巷整治46200平方米、三线整治6500米、楼梯楼道整治10740平方米、违建拆除3000平方米、文体设施/休闲空间改造1550平方米、雨污下水道改造9500米、垃圾分类收集点改造5座、增设公益宣传栏10处、停车位改造3200平方米及增设机动车充电桩100个、非机动车充电桩150个等。该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选址意见批复。 1.2.4  项目批准文件:湛开发招投审〔2022〕58号。 1.2.5  资金来源:主要由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统筹解决,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1.2.6  建设内容及规模: 湛江经开区泉庄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剑麻宿舍:楼梯和公共空间更新改造、建筑外立面改造、小区道路整治、停车位改造、排水残旧管网改造、“三线”整治、照明设施改造、小区环境整治、文体活动设施改造等; 2、财政局宿舍:外立面改造(墙面修缮)、楼梯饰面更新; 3、龙潮新区:楼梯和公共空间更新改造、建筑外立面改造、“三线”整治、照明设施改造、垃圾分类与环卫设施改造、小区环境整治、文体活动设施改造等; 4、龙潮村八区、六队:楼梯和公共空间更新改造、建筑外立面改造、停车位改造、雨污分流改造、排水残旧管网改造、“三线”整治、照明设施改造、垃圾分类与环卫设施改造、小区环境整治、文体活动设施改造等; 5、梧阔社区:道路“白改黑”;雨污分流;文保河(梧阔段)环境整治工程,包括扩宽路面、增加护栏、人行道铺设轻体砖、休闲文体设施等;增设沿路照明灯;三线整治;更换老旧消防栓(40个);设置 LED 宣传屏(户外全彩 P6 显示屏); 6、霞海社区(旧村范围):道路硬底化;雨污分流(同道路范围);排水残旧管网改造、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增设燃气管网(同道路范围);三线整治;增设沿路照明灯等; 7、创建文明城市补短板项目:对龙潮、人民 2 个社区垃圾分类收集点改造、新增、增设公益宣传栏及背街小巷整治; 8、主(次)干道停车位、绿化树围的规范改造:对街道辖区上坡路、万达片区、泉庄小区周边,龙潮、梧阔、霞海等社区的汽车(电动车)停车位、绿化树围的规范化改造;万达片区充电桩设置。 9、违法停车电子抓拍系统:在万达片区周边新增违法停车电子抓拍系统一套。 1.2.7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测量测绘、工程勘察、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及其审核校对服务和协助报批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1.2.8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10026.00万元,其中:工程费8111.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71.68万元、预备费742.67万元。 1.2.9 技术服务费 1.2.9.1  依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湛开财函〔2023〕250 号文件确定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02.52万元,其中:勘察费暂定最高限价:45.82 万元(含测量测绘费 24.33万元),初步设计费最高限价:56.7万元。 本项目勘察、初步设计结算方式如下: 初步设计结算价=初步设计最高限价×(1-中标下浮率)。 工程勘察费的结算方式如下: 地质勘察费=120元×(1-中标下浮率)×钻孔米数, 工程测量费=0.16元×(1-中标下浮率)×测量平方数,最终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1.2.10   工期 1.2.10.1  勘察、初步设计总工期: 30 个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算,勘察工作配合初步设计工作平行协调进行。 1.2.11 质量标准 1.2.11.1 勘察、初步设计成果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1.2.12   分包 本招标文件中的非主体工程项目在经招标人同意后允许中标人对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各专项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合法分包。 1.3   投标资格 投标人须为具备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 1.3.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各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3.2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3.2.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一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 ②市政工程设计专业资质(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1.3.2.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一项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1.3.2.3 投标人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在册人员,具备市政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1.3.2.4 投标人委派的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在册人员,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1.3.3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含牵头人),须由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另一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说明: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细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4 获取招标文件 1.4.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 6 月 14 日 1.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站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 1.4.3  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登记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4.4  参加投标的单位少于三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1.5.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1.5.1  开标时间:2023年 7  月 5 日 9时 30 分。 开标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室(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六楼)。 1.5.2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投标人如有问题需要招标单位澄清的,在 2023 年 6 月 19 日17:00时前,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或把问题以书面形式匿名致函(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件:245763179@qq.com。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2023年6月20日统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站发布。该内容在门户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确认。 1.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5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室(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六楼)。 1.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1.6 投标经济补偿 1.6.1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6.2所有投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使用其设计技术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1.7   其他事项 1.7.1  有关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7.2  招标文件所指的人员社保是指投标人(或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文件。 1.8    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http://zbtb.gd.gov.cn/logi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站(https://ygp.gdzwfw.gov.cn/#/440800/index)等(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站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站发布。 1.9    异议与投诉 1.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0759-3398603 。(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1.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10    招标人 1.10.1  名    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庄街道办事处 1.10.2  联 系 人:黄茂盛 1.10.3  联系电话: 0759-3397707、13729174992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    称:广东天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11.2  联 系 人: 李放 1.11.3  联系电话: 0759-3398229、18922063777 2023 年 6 月 14 日 附件一: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负责本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任务,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勘察、初步设计的组织、管理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负责本工程的勘察(含工程测量)任务,为联合体成员方,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为独立体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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