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新会区银洲湖海堤加固工程(一期)质量检测”的澄清修改通知001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关于江门市新会区银洲湖海堤加固工程一期质量检测的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银洲湖海堤加固工程(一期)质量检测
标段(包)名称:江门市新会区银洲湖海堤加固工程(一期)质量检测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江门市新会区银洲湖海堤加固工程(一期)质量检测”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中“注:(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开具银行保函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采用银行保函的,且银行保函不是从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则须提供从其基本帐户转帐划付资金的收款凭证或收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修改为
“注:(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开具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二、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江门市新会区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关于“江门市新会区银洲湖海堤加固工程(一期)质量检测”的澄清修改通知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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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4年0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