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老旧小区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桂洲、红星、海尾、上佳市社区)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3-06-16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2023年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老旧小区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桂洲红星海尾上佳市社区
  • 项目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
  • 规模: 项目改造范围为桂洲社区的路心西街街边楼、大市直街50号楼、翠竹楼、桂花路二十三巷3号;红星社区的富辉楼、华兴商住楼、怡景楼、德景大厦、漾日居、桂馨楼;海尾社区的花洲新村小区、金纺公寓;上佳市社区的富华阁,共13个老旧小区,共有楼栋约78栋楼,户数约844户
  • 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改造范围为桂洲社区的路心西街街边楼、大市直街50号楼、翠竹楼、桂花路二十三巷3号;红星社区的富辉楼、华兴商住楼、怡景楼、德景大厦、漾日居、桂馨楼;海尾社区的花洲新村小区、金纺公寓;上佳市社区的富华阁,共13个老旧小区,共有楼栋约78栋楼,户数约844户 ; 条件的小区进行管道燃气入户改造,市政公用管道、给排水管道、消防管道设施改造,及对应道路路面、停车设施、标线标识提升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6-1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7-07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2023年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老旧小区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桂洲、红星、海尾、上佳市社区)

标段(包)名称:2023年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老旧小区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桂洲、红星、海尾、上佳市社区)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3年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老旧小区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桂洲、红星、海尾、上佳市社区)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顺发改资 (容桂)〔2023〕3号 批准 备案 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 工程施工 招标 范围、招标 方式 招标 组织形式 核准,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 顺德区容桂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改造范围为桂洲社区的路心西街街边楼、大市直街50号楼、翠竹楼、桂花路二十三巷3号;红星社区的富辉楼、华兴商住楼、怡景楼、德景大厦、漾日居、桂馨楼;海尾社区的花洲新村小区、金纺公寓;上佳市社区的富华阁,共13个老旧小区,共有楼栋约78栋楼,户数约844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有条件的小区进行管道燃气入户改造,市政公用管道、给排水管道、消防管道设施改造,及对应道路路面、停车设施、标线标识提升等。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 燃气工程:安装 PE埋地燃气管 运行压力为 0.0018-0.0025MPa 、架空环氧涂覆镀锌钢管、埋地阀门、调压箱、球阀、燃气表、砌筑阀门井、保护管沟、路面破除修复、土方开挖回填等;

2) 给排水工程:新建、更换消防器具、冷凝水管、雨水斗、翻新消防水管及铸铁管、拆除现状镀锌钢管、新建钢塑给水管、更换截水阀、敷设室外 PVC-U双壁波纹排水管、砌筑雨水检查井、雨水口、土方开挖回填等;

3) 园林工程:涂敷交通标线、标记、路面破除修复等

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记载的日期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 2845500.56

2. 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 总价包干。

2. 6 工程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 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 2 .1 投标人须具有 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GB1级。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 2 .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 的要求 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 5 投标人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中办理登记并获得 对应行业的 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施工)

4. 5 .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施工) 的考评等级为 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

4. 5 .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 址: 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 6 .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工程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 “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截图 或网页打印页 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 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 ), 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投标人可提供 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 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文件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如下:

距离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 65周岁的时限低于电子证书使用时限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4. 6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 6 .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 6 个月 2022 12 月至 2023 5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 工程 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 工程 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 工程 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 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 打印件 或电子证照 打印件 ),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12 月至 2023 5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 原件 的扫描件为准。

4. 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 行政 处罚。 (此处所指的 “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此处 “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 工程 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 》(佛发改信用〔 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4.9.1 根据 《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 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个人和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9.2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9.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非中小微企业将被拒绝投标 。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根据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06 1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 http://ggzy.foshan.gov.cn ,业务咨询电话: 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 保证

本工程投标人不 需缴纳 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07 07 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07 07 9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成功上传 ,开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 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7.3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 发布的为准。

9 .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1 0 .联系方式

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新西路 25号

编: /

人: 梁小姐

话: 0757- 26380475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 213-217号三楼自编之一房

编: 528300

人: 先生

话: 0757-226604 81

真: 0757-83133283

电子邮件: 1179619956 @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2023 06 16

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