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横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厂房城市更新项目工程监理
- 项目名称: 东莞市横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厂房城市更新项目工程监理
- 规模: 东莞市横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厂房城市更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号厂房、2号厂房、3号宿舍、4号消防控制室,占地面积约15938.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8711.98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79.01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7146.5平方米;最大层数14层,3号宿舍地下室1层;建筑高度为53.05米;最大跨度为12米
- 范围: 东莞市横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厂房城市更新项目工程监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电梯、抗震支架、海绵城市等施工和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图设计、各类监测与检测的监理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1-0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2-2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东莞市横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厂房城市更新项目
标段(包)名称:东莞市横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厂房城市更新项目工程监理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3年01月07日至2023年02月22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6154001001
招标编号: SHBHLA12310888
建设单位:东莞市横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东莞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横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厂房城市更新项目工程监理
工程地址:东莞市横沥镇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投资金额:125907337.99元
工程规模:东莞市横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厂房城市更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号厂房、2号厂房、3号宿舍、4号消防控制室,占地面积约15938.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8711.98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79.01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7146.5平方米;最大层数14层,3号宿舍地下室1层;建筑高度为53.05米;最大跨度为12米。
发包范围:东莞市横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厂房城市更新项目工程监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电梯、抗震支架、海绵城市等施工和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图设计、各类监测与检测的监理工作。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有关工作的监理。监理的范围亦包括对本标段项目内容施工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保、合同、文明等的监理。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 工程监理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不分等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2.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按《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置要求的通知》(东建质安〔2019〕31号文)规定,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在建设工程不得超过两项,且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各项目建设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期限:东莞市横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厂房城市更新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期限约为 39个月【其中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施工阶段监理责任期暂定为 15 个月,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阶段)暂定为24个月】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3年02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室(8)
投标会时间:2023年02月22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8)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01月07日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22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吴工 0769-83722871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袁工 0769-22479977
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5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限制投标”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财政投资项目必选条款】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6)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1)至(5)点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东莞市横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横沥镇发展中心三楼 ,电话:0769-83722871,招标代理:东莞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寮步镇华谷大厦5号楼6楼601室,电话:0769-22479977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东莞市横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横沥镇发展中心三楼 ,电话:0769-83722871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附件:
| 附件名称 | 上传日期 |
|---|---|
| 投标文件格式(仅供参考).doc | 2023-01-06 15:15:39 |
| 东莞市横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厂房城市更新项目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电子版v1.0.zbs | 2023-01-06 15:09:44 |
| 技术标封面.pdf | 2023-01-06 14:45:19 |
| 监理合同.pdf | 2023-01-06 14:55:21 |
| 东莞市横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厂房城市更新项目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监理)(2)(1).pdf | 2023-01-06 15: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