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危旧建筑物拆除重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项目名称: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危旧建筑物拆除重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规模: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总用地面积约290926.2平方米(合436.3893亩),项目拟对校内危旧建筑物拆除重建,拆除总建筑面积约29162.5平方米,新建规划总建筑面积约53000平方米(工程最终以规划许可批准为准)。主要内容:1、拆除1栋综合楼、3栋学生宿舍(1、2、4号宿舍);2、在原综合楼位置新建1栋7层综合楼;3、在原学生宿舍4号楼位置新建1栋12层学生宿舍;4、在学院西侧学生宿舍旁,新建1栋13层学生宿舍9号楼(占地面积约517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8406平方米);5、学生宿舍1号楼、2号楼拆除后,平整作为学院活动用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拆除工程、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含电气、给排水、消防、空调、弱电)、以及配套景观绿化、道路等室外配套设施等内容。项目估算总投资33928.68万元,其中建安费用25625.51万元(其中含节能措施费约256.26万元),配套设备费3000.00万元,工程勘察费236.16万元,工程设计费582.69万元,建设工程监理费为396.87万元,其他费用为2166.96万元,预备费用1920.49万元。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控制价为1296.40万元(招标控制价根据发改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总投资中的相应专题费用(相应专题费用已按国家、广东省或各行业 协会颁发的有关收费文件进行计算标准收费后下浮25%)折算后按原标准收费下浮30%计算,
- 范围: 中标人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满足项目实施前各职能部门的审批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包括工程勘察服务、工程设计服务以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等,共计13个专题服务内容:①1:500地形图测绘;②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④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⑤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⑦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⑧工程概算编制;⑨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⑩资产评估报告;⑪地质勘察报告(含初勘、详勘);⑫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不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阶段BIM技术应用);⑬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中标人须做好所涉及各项专题服务工作,协助招标人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报批、报审、报建等工作,总体把控项目投资及实施进度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2-14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危旧建筑物拆除重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标段(包)名称: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危旧建筑物拆除重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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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信息公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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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项目编号 |
HGJJ2023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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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危旧建筑物拆除重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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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批文文号 |
濠江发改投审〔2022〕2号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210-440512-04-01-648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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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汕头市濠江区建设工程代建中心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濠江区磊广路葛陈路段人力资源综合大楼1楼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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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自编B1栋12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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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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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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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林工、纪工 |
联系电话 |
0754-87350618、0754-8277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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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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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总用地面积约 290926.2平方米(合436.3893亩),项目拟对校内危旧建筑物拆除重建,拆除总建筑面积约29162.5平方米,新建规划总建筑面积约53000平方米(工程最终以规划许可批准为准)。 主要内容: 1、拆除1栋综合楼、3栋学生宿舍(1、2、4号宿舍);2、在原综合楼位置新建1栋7层综合楼;3、在原学生宿舍4号楼位置新建1栋12层学生宿舍;4、在学院西侧学生宿舍旁,新建1栋13层学生宿舍9号楼(占地面积约517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8406平方米);5、学生宿舍1号楼、2号楼拆除后,平整作为学院活动用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拆除工程、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含电气、给排水、消防、空调、弱电)、以及配套景观绿化、道路等室外配套设施等内容。 项目估算总投资 33928.68万元,其中建安费用25625.51万元(其中含节能措施费约256.26万元),配套设备费3000.00万元,工程勘察费236.16万元,工程设计费582.69万元,建设工程监理费为396.87万元,其他费用为2166.96万元,预备费用1920.49万元。 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控制价为 1296.40万元 [ 招标控制价根据发改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总投资中的相应专题费用(相应专题费用已按国家、广东省或各行业协会颁发的有关收费文件进行计算标准收费后下浮 25%)折算后按原标准收费下浮30%计算, 详见招标控制价计算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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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资金及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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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中标人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满足项目实施前各职能部门的审批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包括工程勘察服务、工程设计服务以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等,共计 13个专题服务内容: ①1:500地形图测绘; ②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 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④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⑤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⑦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⑧工程概算编制; ⑨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 ⑩资产评估报告; ⑪地质勘察报告(含初勘、详勘); ⑫工程设计 [ 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不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阶段 BIM技术应用 ] ; ⑬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 中标人须做好所涉及各项专题服务工作,协助招标人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报批、报审、报建等工作,总体把控项目投资及实施进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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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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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要求之一:(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后所提交的资格或资质证书涵盖以下资质条件之一即为满足要求。) (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应具备以下执业资格 或职称 之一: ( 1)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 2)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 ( 3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含联合体成员)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http://210.76.85.73/#/platform)”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组成联合体后所提交的资质证书必须涵盖“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第2条资质要求之一”的规定。 (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采用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如投标人进行联合体报名,须点击“新增单位”,插入被联合单位的CA锁,点击读取,进行联合体报名操作(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2(投标人)》)。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CA证书或粤商通,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声明)。 六、特别提醒: 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潜在投标人进入中心交易活动场所时需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扫进场码、做防疫信息登记,并按照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濠江分中心工作人员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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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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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濠江分中心(汕头市濠江区疏港大道中海信汕头创新产业园内(濠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东侧)产 B1-02幢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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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濠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7254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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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濠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7381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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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门 |
汕头市濠江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7380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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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 |
2023年02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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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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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疑截止 |
2023年02月14日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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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公告 |
2023年02月15日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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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03月02日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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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03月02日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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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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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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