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杏坛镇马齐社区卫生医养结合服务站装修工程
- 规模: 马齐社区卫生医养结合服务站位于杏坛镇马齐社区居委会马齐大道1号综合楼,占地总面积约1255.78平方米。建筑物占地面积684.62平方米(余约570平方米区域设置为绿化休闲活动区),建筑面积3428.5平方米,共5层建筑。首层、二层设置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功能,三至五层设置为医养结合场所(住宿与活动场所
- 范围: 本工程包含以下工程内容:(1)精装修工程:砌筑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工程、楼地面装饰、墙柱面装饰、天棚装饰、防水工程、油漆涂料装饰、拆除部分墙体、窗等;(2)安装工程:电气部分、弱电部分、给排水部分、消防部分等;(3)市政工程:混凝土路面、缘石砌筑、不锈钢栏杆装饰、树池砌筑、雨水口抬高、井盖提升等;(4)绿化工程:乔木种植、花卉种植等。具体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2-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2-2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杏坛镇马齐社区卫生医养结合服务站建设项目
标段(包)名称:杏坛镇马齐社区卫生医养结合服务站装修工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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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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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8-440606-04-01-224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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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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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坛镇马齐社区卫生医养结合服务站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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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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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坛镇马齐社区卫生医养结合服务站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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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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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坛镇马齐社区卫生医养结合服务站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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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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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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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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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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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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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坛镇马齐社区居委会马齐大道1号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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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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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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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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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来源
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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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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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齐社区卫生医养结合服务站位于杏坛镇马齐社区居委会马齐大道1号综合楼,占地总面积约1255.78平方米。建筑物占地面积684.62平方米(余约570平方米区域设置为绿化休闲活动区),建筑面积3428.5平方米,共5层建筑。首层、二层设置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功能
,
三至五层设置为医养结合场所(住宿与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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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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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
包含以下工程内容:(1)精装修工程:砌筑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工程、楼地面装饰、墙柱面装饰、天棚装饰、防水工程、油漆涂料装饰、拆除部分墙体、窗等;(2)安装工程:电气部分、弱电部分、给排水部分、消防部分等;(3)市政工程:混凝土路面、缘石砌筑、不锈钢栏杆装饰、树池砌筑、雨水口抬高、井盖提升等;(4)绿化工程:乔木种植、花卉种植等。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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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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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记载的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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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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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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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
517.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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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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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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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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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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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
装修装饰工程专业
承包
二
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的文件规定执行。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或打印件。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①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
,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②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
二级建造师
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③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以上证书
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
3
年
6
月至202
3
年
11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①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②如投标人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7.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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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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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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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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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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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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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ggzy.fo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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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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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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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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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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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
月
22
日9 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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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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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
月
22
日9 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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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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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
注:
(1)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不接受现场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默认开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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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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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
月
22
日9 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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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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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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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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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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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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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杏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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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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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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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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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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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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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7-2779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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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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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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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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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3号弘越中心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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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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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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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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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7-2266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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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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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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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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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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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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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8.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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