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禅西大道辅道南庄大道至滨江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
- 规模: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西大道辅道(南庄大道至滨江路)道路工程路线起于南庄大道,终于滨江路,呈南北走向;路线全长约0.35km,禅西大道(南庄大道至滨江路)规划宽度为70m,单侧辅道标准横断面为17m,辅道设计时速为4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新建沥青路面
- 范围: 4.4.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显示为正常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4-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11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禅西大道辅道(南庄大道至滨江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禅西大道辅道(南庄大道至滨江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禅西大道辅道(南庄大道至滨江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禅西大道辅道(南庄大道至滨江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禅政数监管〔
202
3
〕
5
号
核准。
招标人为
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
南庄镇
。
2.2
项目建设规模
:
本项目
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西大道辅道(南庄大道至滨江路)道路工程路线起于南庄大道,终于滨江路,呈南北走向;路线全长约
0.35km,禅西大道(南庄大道至滨江路)规划宽度为 70m,单侧辅道标准横断面为 17m,辅道设计时速为 4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新建沥青路面。本项目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和管线综合等。
项目
总投资约
14792.32
万元
。
2.3
勘察设计周期:
100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
1
)
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周期为
45日历天完成(包括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修编为15日历天完成。
(
2)施工图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修编10日历天完成。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1505400
元。
2.5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内容:
包括
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和管线综合等
的地质勘探、工程测量(含施工期间可能需要的补充测量)、初勘、详勘、管线物探、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办理概算备案手续)、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含确认预算中的工程项目及工程量)、配合业主的后续服务工作(含施工招标、施工配合及变更设计等)并提交设计工作效果图及总结报告等。
2.
6
承包方式:
☑
固定
折率包干
☑
固定单价
包干
□固定
总价包干
□
其他承包方式:
/
。
2.7质量要求:
2.7.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7.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的施工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
工程勘察设计的
相应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
1)和(2)两项资质:
(
1
)
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
①
或
②或
③
资质,如联合体投标,则勘察成员须具备
):
①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
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
工程测量
)
乙级或以上
资质;
③
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分项
(勘察
、
物探测试检测监测)
乙级或以上
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
工程测量
)
乙级或以上
资质。
(
2
)
设计资质(具备以下
①
或
②
或
③资质,如联合体投标,则设计成员须具备
):
①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乙级或以上
资质,
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
乙级或以上
资质
;
③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
乙级或以上
资质。
4.2.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个(含牵头人,
勘察成员不超过
1家)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且具有上述设计资质的单位
为牵头人。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4.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显示为正常。须提供“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
平台
”企业诚信档案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诚信档案信息以
资格审查
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需同时持有
“勘察类企业”、“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诚信档案(佛山市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即:勘察单位需持有
“勘察类企业”的诚信档案(佛山市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
),设计单位需持有
“设计类企业”的诚信档案(佛山市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
)。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中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
如为联合体则由牵头
人
提供
)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路桥
相关
专业
中
级(或以上)职称。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
平台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
即
202
2
年
10
月至
202
3
年
3
月
)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投标人也可按照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格式提交,或提交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
(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如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
6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6
.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此处所指的
“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
6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此处
“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
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
6
.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
6
.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 3 年 4 月 1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 http://ggzy.foshan.gov.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
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牵头人提交)
提交
3
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
电子投标保函(保单)
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202
3
年
5
月
11
日
8
时
30
分
至
202
3
年
5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
3
年
5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202
3
年
5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指定
开标室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日程安排查询”)]。
7.
3
开标当日,投标人
到场
递交投标文件后
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若为联合体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须牵头人派出
)
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
.
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应由牵头人
派出
交易员。
9
.
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六街六号
邮编:
528000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0757-82500587
招标代理:
广东中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
121
号二座
2205-2208
房
邮编:
528000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757-83133237
传
真:
/
电子邮件:
gd_zd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