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仓边路站房屋拆卸工程补充公告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3-12-13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仓边路站房屋拆卸工程补充
  • 范围: 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 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2-28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仓边路站房屋拆卸工程

标段(包)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仓边路站房屋拆卸工程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仓边路站房屋拆卸工程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仓边路站房屋拆卸工程(项目编号: JG2023-7255)补充公告

各相关单位: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仓边路站房屋拆卸工程(项目编号: JG2023-7255 2023 1 2 13 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 招标公告及 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1. 原招标公告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现变更为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2. 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 “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北京街道办事处

    2023 12 13

相关附件

补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