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贝李屋工业安置房项目工程监理
- 项目名称: 水贝李屋工业安置房项目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石排镇
- 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约15992.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9255.10平方米,其中1号厂房地上7层,建筑面积约24605.54平方米;2号厂房地上8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约24649.56平方米
- 范围: 水贝李屋工业安置房项目工程监理,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建筑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电工程、消防水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室外道路工程、室外消防水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埋管工程、室外弱电埋管工程、变配电工程、电梯工程、海绵城市等所有实施范围内所涉及的各分部分项工程(含设计变更)、各类监测检测等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项目交付阶段、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所涉及的所有工作的监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水贝李屋工业安置房项目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水贝李屋工业安置房项目工程监理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124419003519028823-20260129-093649-1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01月30日 至 2026年03月05日
投资项目代码: 2505-441900-04-01-980479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11225001001
招标编号: SPBSPA12600132
投资项目名称: 水贝李屋工业安置房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水贝李屋工业安置房项目工程监理
工程(标段)名称:水贝李屋工业安置房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石排镇
资金来源:集体经济组织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100%集体资金
投资金额:145450000.00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15992.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9255.10平方米,其中1号厂房地上7层,建筑面积约24605.54平方米;2号厂房地上8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约24649.56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52.15米,最大跨度约19米。
招标内容:水贝李屋工业安置房项目工程监理,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建筑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电工程、消防水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室外道路工程、室外消防水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埋管工程、室外弱电埋管工程、变配电工程、电梯工程、海绵城市等所有实施范围内所涉及的各分部分项工程(含设计变更)、各类监测检测等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项目交付阶段、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所涉及的所有工作的监理。主要工作内容:对本项目范围施工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保、合同、信息、文明施工等的监理,施工技术管理、现场协调管理、合同履行情况的全方位工作监督管理,并对设计成果(含变更)进行全面审查复核并提出相应意见、配合委托人完成竣工验收、项目交付及其它政府相关审批工作手续等。
最高投标限价: 监理服务收费系数不得大于0.50
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收取保证金单位: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专业和等级)工程监理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按《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置要求的通知》(东建质安〔2019〕31号文)规定,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在建设工程不得超过两项,且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各项目建设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01月30日 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5日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5日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关联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5日 09:30
开标地点:开标室(8)
发布公告媒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法人:东莞市石排镇水贝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石排镇
工期(交货期): 总监理服务期限为48个月(其中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施工阶段监理责任期暂定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暂定24个月),具体工作期限以本工程施工合同中各标段的工期和质量责任期为准。上述监理服务期限不包括监理人的前期准备时间,监理人须按签订的监理合同中所承诺的人员、设备在收到《监理进场通知书》后5日内进场完毕。
招标人:东莞市石排镇水贝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地址:东莞市石排镇龙田路55号水贝村委会
招标人联系人:李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769-86593002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石排镇水贝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南城段15号1101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205885-804
监督部门:东莞市石排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69-86555508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东莞市石排镇石排大道中439号石排镇人民政府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无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