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井河流域(二期)提质增效工程勘察、初步设计-石井河流域(二期)提质增效工程勘察、初步设计_石井河流域(二期)提质增效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石井河流域二期提质增效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 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对石门街、云城街、金沙街范围内进行公共管网完善、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及城中村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规模包括:(一)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涉及改造排水单元共计23个,新建DN200-d500污水管约13809米,DN100-d1000雨水管约10432米,合流立管改造433处。(二)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工程:新建d300污水管约1243米,d600雨水管约55米。(三)城中村雨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新建DN200-d500污水管约6667米,更新改造DN200-d1350雨水管约25136米,合流立管改造136处。本项目总投资为28033.96万元
- 范围: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配合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相关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23
- 开标时间: 2025-07-23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石井河流域(二期)提质增效工程勘察、初步设计_石井河流域(二期)提质增效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标段(包)名称:石井河流域(二期)提质增效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7-91440101MA9Y7HPJ3A-20250702-000019-1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石井河流域(二期)提质增效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411-440111-19-01-477676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石井河流域(二期)提质增效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石井河流域(二期)提质增效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石井河流域(二期)提质增效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白云区 | ||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区财政资金/比例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对石门街、云城街、金沙街范围内进行公共管网完善、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及城中村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规模包括:(一)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涉及改造排水单元共计23个,新建DN200-d500污水管约13809米,DN100-d1000雨水管约10432米,合流立管改造433处。(二)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工程:新建d300污水管约1243米,d600雨水管约55米。(三)城中村雨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新建DN200-d500污水管约6667米,更新改造DN200-d1350雨水管约25136米,合流立管改造136处。本项目总投资为28033.96万元。 | ||
| 招标内容 |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配合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相关工作。 |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909.99012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②资质或以上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执行]。 3.4 投标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给排水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资格或以上。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须含2025年5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给排水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6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3.7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勘察负责人由勘察成员单位提供,设计专业负责人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约定由主办方负责签订相关合同等。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8 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4版)。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给排水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资格或以上。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须含2025年5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给排水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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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不作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2日 17时3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23日 10时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23日 10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23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
| 招标人联系人 | 周工 | 联系电话 | 020-3192520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89号壬丰商务大厦23层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冯工、罗工 | 联系电话 | 020-83651133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20-36501911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 ||
| 邀请书 | 邀请书内容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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