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梅州市发布时间:2025-12-02来源: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蕉岭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农用地整理面积4830.37亩,其中耕地整理面积约3773.06亩、水田垦造面积1057.31亩;(二)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对农村旧住宅、闲置废弃宅基地、空心村、零星建设用地、调整类村庄不适宜居住点等进行复垦腾挪,建设用地整理约97.25亩;(三)避险搬迁800户;(四)自然灾害危险区域建房户工程治理250户,其中隐患点工程治理50户,安装自动化设备200户;(五)原粮烘千厂3600平方米、饲料加工厂8800平方米
  • 范围: 勘察工作包含工程勘察(初勘、详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物探等。设计工作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方案修改、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与修改、现场技术指导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不含生产工艺设计)。施工工作承担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含施工材料及设备的进场检验、现场仓储管理)、自动化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安装、调试与试运行等,包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移交、结算、资料整理、施工承包管理、现场组织及专业协调配合),以及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附属工程施工,竣工图与结算编制;负责完工验收、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竣工备案;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整体移交发包人,并承担保修期内缺陷修复与保修工作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23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蕉岭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标段(包)名称:蕉岭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资项目名称:蕉岭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99-12441400314886991F-20251202-000001-9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蕉岭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 勘察、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508-441427-04-01-201502

投资项目名称

蕉岭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蕉岭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勘察、 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梅州市 -蕉岭县

资金来源

银行贷款、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和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

构成

银行贷款、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和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一)农用地整理面积4830.37亩,其中耕地整理面积约3773.06亩、水田垦造面积1057.31亩;(二)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对农村旧住宅、闲置废弃宅基地、空心村、零星建设用地、调整类村庄不适宜居住点等进行复垦腾挪,建设用地整理约97.25亩;(三)避险搬迁800户;(四)自然灾害危险区域建房户工程治理250户,其中隐患点工程治理50户,安装自动化设备200户;(五)原粮烘千厂3600平方米、饲料加工厂8800平方米。

招标内容

勘察工作包含工程勘察(初勘、详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 物探 等。

设计工作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方案修改、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与修改、现场技术指导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 (不含生产工艺设计)。

施工工作承担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 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含施工材料及设备的进场检验、现场仓储管理)、自动化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安装、调试与试运行等 ,包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移交、结算、资料整理、施工承包管理、现场组织及专业协调配合),以及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附属工程施工,竣工图与结算编制;负责完工验收、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竣工备案;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整体移交发包人,并承担保修期内缺陷修复与保修工作。

工期(交货期)

计划总工期: 1080日历天 (含 勘察工期、 设计工期、施工工期)。

1、 勘察服务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 30个日历天内提供勘察报告成果文件。

2、设计服务期60个日历天(从签订合同后开始计算,不含审图合格时间)。

3、 施工工期 990 个日历天(签订合同后,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开始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8617.87 万元;其中 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73.30 万元; 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244.32 万元;估算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7815.21万元 预备费为 485.04 万元。

本工程不设投标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报价超过任一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预备费 485.04 万元,为非竞争性报价不做调整,投标人如做调整作无效投标处理。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

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

要求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出具)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2) 设计资质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水土保持)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农林行业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 ( 农业工程 ) 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乙级 ( 或以上 ) 资质

3)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或以上) 资质 水利水电 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或以上)资质。

注:( 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2)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2)设计 项目 负责人 2人 【如设计负责人同时具备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水利相关专业 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可由同一人担任】;

①建筑设计 项目 负责人须具备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水利 设计 项目 负责人须具备 水利相关专业中 级(或以上) 工程师 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2人【如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级( 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 水利水电 工程专业 级( 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由同一人担任】( 其中 1人兼任项目总承包负责人

建筑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同时 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或打印页;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水利水电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 工程专业 级( 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同时具有 在有效期内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 B类);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注根据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19〕50号)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 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6 投标人 拟派的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 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7、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8、 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如联合体投标,适用于勘察企业、建筑设计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勘察项目负责人、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需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页,截图或打印页需包含查询路径及查询时间,时间需在本项目投标期间)。

9、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适用于勘察企业、建筑设计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勘察项目负责人、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 及人员 已按要求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0 、信誉要求自 202 5 1 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适用于勘察企业、建筑设计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适用于勘察项目负责人、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适用于水利设计企业、水利 水电 施工企业)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适用于水利设计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 “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11 、关于联合体投标

①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5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一方的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如联合体成员所承接分工的工作内容为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则资质等级要求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②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 勘察项目负责人、 设计 项目 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在投标人单位参保的半年中任意三个月(即 2025年6月-2025年11月中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以上 岗位 不得重复兼任。

③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勘察资质及勘察 项目 负责人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 项目 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各方要求为准 ,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专职安全人员 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为准。

投标人业绩

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 “梅州市”进入梅州专区(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平台网站工程建设服务指南。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 12 23 09 00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2025 12 23 09 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任选其一)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5 12 23 9:0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5 12 23 9:0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时间

2025 12 23 9:00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

蕉岭寿乡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蕉岭县文福镇乌土村原乌土小学

招标人联系人

蔡小姐

联系电话

13798591891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龙上村佳都 ·智慧绿洲1栋7层05-1单元

招标代理联系人

叶工

联系电话

0753-2222302

招标监督机构

蕉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3-7865163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项目名称

蕉岭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勘察、 设计施工总承包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 2025 12 23 09:00 时止

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提交截止时间

/ / / / 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纸质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2025 12 23 09:00-09:30 (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2025 12 23 09:00 时止

网上 提问 截止时间

2025 12 13 18:00 时止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5 12 23 09:00 时止

2025 12 23 09:00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 3 0 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含 在线解密 现场解密)。

定标时间

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召开(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相关附件

(发网版)12.2-蕉岭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1)(2).pdf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扫描件.pdf 投标文件格式.docx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