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仙村园区西福河堤防达标整治段及环园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
- 开标时间: 2023-04-1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仙村园区西福河堤防达标整治(仙村园区段)及环园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
标段(包)名称: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仙村园区西福河堤防达标整治(仙村园区段)及环园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仙村园区西福河堤防达标整治(仙村园区段)及环园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仙村园区西福河堤防达标整治(仙村园区段)及环园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
- 项目编号: JG2023-123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 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3月23日 0时0分~2023年4月12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018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①和②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的资质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注释](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1.2.4 申请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需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有关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近6个月(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释]: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2.6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7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1.2.8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1.2.9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应以具备相应水利行业设计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2.10 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1.2.11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1的格式及内容签署并盖章《投标人声明》。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需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有关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近6个月(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3年4月12日 10时0分 - 2023年4月12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 第1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3月23日 0时0分 - 2023年4月12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3年4月12日 9时45分 - 2023年4月12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1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招标人: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建设管理所
- 招标代理: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杨先生
- 代理联系人: 陆工、王工
- 联系方式: 020-82639382
- 代理联系方式: 020-82627566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 监督电话: 020-82639502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