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首期)监理【补充通知】

梅州市发布时间:2023-10-20来源: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首期监理补充通知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首期)监理

标段(包)名称: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首期)监理

投资项目名称:["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首期)监理","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首期)监理"]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首期)监理

项目编号: E4414010372000980001001

招标答疑纪要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首期)监理于 2023年10月1 6 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等网站 发布了招标公告。

一、潜在投标人的问题答复

问题描述: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规定:偏差率=100%×|(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以四舍五入保留5位小数点,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那么2.2.4(3)条款中报价的计算公式S=20- |B-A|/A×C是否有误?是否应该为S=20-|B-A|/A×100×C? 按招文现在的报价公式计算的报价得分,如报价为招标控制价的90%为评标基准价,报价为招标控制价的80%时,报价得分为19.91分,报价为招标控制价的98%时,报价得分为19.91。依据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情形(第1期)》第八点:各投标人的经济标得分相差仅零点零几分,连零点一分都达不到。致使经济标的分值不能有效体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差距,对中标人产生所应具有的不确定性带来负面影响。

问题回复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3)款关于报价得分的评审标准修改为:

S=20- |B-A|/A×100×C

S—经济标评审得分:

B—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A—评标基准价:

C—调整系数,当B>A 时,C=0.3; B≤A 时C=0.2。

监理报价得分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最多扣 20分。当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5名且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价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小于5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3位四舍五入。

二、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本项目招投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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