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答疑书

汕尾市发布时间:2023-03-27来源: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陆河县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答疑书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陆河县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

标段(包)名称:陆河县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问题 1: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资料部分”中的“(四)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中的“3、其他证明材料”及“(八)其他资料”具体需要提供那些资料?

如无明确要求是否可写 “无”?

回复:如无其他证明材料可以写 “无”。

问题 2: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资料部分”中的“(五)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是否需要增加非联合体的投标人中勘察负责人资料,对应招标文件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第“6”点的相关资格要求?

回复: 需要提供。

问题 3: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资料部分”中的“(五)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中的“主要工作经历”的相关业绩是否需要提供到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仅要求提供证件证明材料。

回复: 无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可附到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八)其他资料。

问题 4: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部分”的“(二)、投标保证金凭证”缺少汇入账号,请提供汇入账号。

回复: 账户名称:陆河县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开户行:广东陆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80020000017045558

问题 5:投标文件中的“三、技术部分”是否另行成册?如可另行成册,未明确是否需要暗标处理。请明确。

回复: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自行编制,无要求另行成册,无要求暗标处理。

问题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但在二、投标须知中3.7备选投标方案中3.7.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备选方案。能在开标现场确定中标人?

回复: 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8项规定,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招 标 人: 陆河县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政投建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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