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西福河石厦陂重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 规模: 项目位于石滩镇石厦村,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拆除旧翻板闸、原址重建水闸(1孔气盾闸);(2)加固水闸上下游两侧及中心滩地堤岸、新建人行便道;(3)加固原溢流坝:新建防渗帷幕及增加消能防冲设施、浆砌石挡墙加固修复、溢流坝护面;(4)重建引水渠倒虹吸;(5)新建设备房、配电房等
- 范围: 1)拆除旧翻板闸、原址重建水闸(1孔气盾闸);(2)加固水闸上下游两侧及中心滩地堤岸、新建人行便道;(3)加固原溢流坝:新建防渗帷幕及增加消能防冲设施、浆砌石挡墙加固修复、溢流坝护面;(4)重建引水渠倒虹吸;(5)新建设备房、配电房等。(具体工作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2-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2-29
- 开标时间: 2024-02-29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西福河石厦陂重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广州市增城区西福河石厦陂重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州市增城区西福河石厦陂重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019-440118-76-01-068044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增城区西福河石厦陂重建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增城区西福河石厦陂重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增城区西福河石厦陂重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增城区 |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位于石滩镇石厦村,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拆除旧翻板闸、原址重建水闸(1孔气盾闸);(2)加固水闸上下游两侧及中心滩地堤岸、新建人行便道;(3)加固原溢流坝:新建防渗帷幕及增加消能防冲设施、浆砌石挡墙加固修复、溢流坝护面;(4)重建引水渠倒虹吸;(5)新建设备房、配电房等。 | ||
| 招标内容 | (1)拆除旧翻板闸、原址重建水闸(1孔气盾闸);(2)加固水闸上下游两侧及中心滩地堤岸、新建人行便道;(3)加固原溢流坝:新建防渗帷幕及增加消能防冲设施、浆砌石挡墙加固修复、溢流坝护面;(4)重建引水渠倒虹吸;(5)新建设备房、配电房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
| 工期(交货期) | 420 日历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955.215708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执行。 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 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①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5.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6.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7.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 6 个月(时间为:2023年8月至2024年01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gz.gov.cn/公布的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10.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且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①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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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2月8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29日 10时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29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4年2月29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2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石顺大道政务中心8号楼302室 |
| 招标人联系人 | 孙工 | 联系电话 | 020-8292324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769-23663763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20-82639502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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