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普宁市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陂乌村等8个整治设计施工总承包
- 规模: 建设内容有普宁市大坝镇省道236线大坝段两侧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普宁市大坝镇平林村典型村道路提升工程、普宁市大坝镇葫芦地村典型村道路提升工程、普宁市大坝镇北切流社前段美丽河道建设工程(二期)、普宁市大坝镇白坑村典型村道路提升工程、普宁市大坝镇社前至白坑主村道风貌管控提升工程、普宁市大坝镇镇域社前、半径村人居环境连片整治工程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
- 范围: 包括项目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指导与技术服务等相关设计配套服务);工程施工(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图预算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相关配合服务)的总承包方式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8-2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9-04
- 开标时间: 2024-09-20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普宁市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陂乌村等8个村人居环境整治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普宁市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陂乌村等8个村人居环境整治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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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407-445281-04-01-767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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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普宁市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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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普宁市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陂乌村等8个村人居环境整治设计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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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普宁市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陂乌村等8个村人居环境整治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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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査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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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普宁市大坝镇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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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由大坝镇人民政府积极向上级申请专项债券和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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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建设 内容有普宁市大坝镇省道 236线大坝段两侧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普宁市大坝镇平林村典型村道路提升工程、普宁市大坝镇葫芦地村典型村道路提升工程、普宁市大坝镇北切流社前段美丽河道建设工程(二期)、普宁市大坝镇白坑村典型村道路提升工程、普宁市大坝镇社前至白坑主村道风貌管控提升工程、普宁市大坝镇镇域社前、半径村人居环境连片整治工程等工程内容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和概算文件及有关资料。项目概算总投资 9108.44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 77186423.14 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956.06 万元,预备费 433.74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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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包括项目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指导与技术服务等相关设计配套服务 );工程施工(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图预算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相关配合服务)的总承包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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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48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6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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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78418392.1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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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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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满足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资质或同时具备②、③和④资质: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拟投入现场管理人员包括: ( 1)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或市政专业类工程师以上(含中级)职称或水利工程专业类工程师以上(含中级)职称;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专业类或市政专业类或水利专业类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 ( 2)拟任安全员(须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2名; ( 3)拟投入现场管理人员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3 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注: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 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3)组成联合体单位不超过4家。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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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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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釆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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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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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29日 |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截 止时间 |
2024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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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格预审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20日 09时30分 |
资格预审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并保存到电子交易系统。如果投标文件非因交易平台系统异常导致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毕的,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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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20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普宁分中心 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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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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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普宁市大坝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大坝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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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姚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3-2658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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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大街 281号尚城国际2幢14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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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林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8999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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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663-2227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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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投标注意事项 1 、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需使用本中心建设工程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站首页“服务指南-工程建设 ”下载操作手册、操作指引和运行环境安装包,以便使用建设工程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疑问请咨询交易中心技术人员,技术支持电话:0663-8071661。 2 、本项目开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进行,各投标单位自行熟悉“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远程解密操作流程,在系统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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