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越秀区环卫设施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 开标时间: 2023-08-16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越秀区环卫设施改造工程(二期)施工监理
标段(包)名称: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越秀区环卫设施改造工程(二期)施工监理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越秀区环卫设施改造工程(二期)施工监理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越秀区环卫设施改造工程(二期)施工监理
- 项目编号: JG2023-406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 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7月26日 0时0分~2023年8月16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8.09
-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限内;并具备以下资质: 3.1.1工程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3.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应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第8点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其中一方担任,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牵头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如超过退休年龄,需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③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 ④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①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2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如超过退休年龄,需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3年8月16日 10时0分 - 2023年8月16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 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7月26日 0时0分 - 2023年8月16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3年8月16日 9时30分 - 2023年8月16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招标人: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招标代理: 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 陈工
- 代理联系人: 龙小姐
- 联系方式: 020-83376098
- 代理联系方式: 17677281251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 监督电话: 020-37668900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越秀区环卫设施改造工程(二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pdf
- 1关于前期基础资料的说明.pdf
- 2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 3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 4招标人声明.pdf
- 5招标申请函.pdf
- 6资金证明.pdf
- 7发改批文(扫描版).pdf
- 8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可研.pdf
- 9招标代理合同.pdf
- 10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越秀区环卫设施改造工程(二期)—投资代码.pdf
- 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越秀区环卫设施改造工程(二期)施工监理-监理合同.doc
- 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越秀区环卫设施改造工程(二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doc
- 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越秀区环卫设施改造工程(二期)施工监理-招标文件.doc
- 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越秀区环卫设施改造工程(二期)施工监理-招标文件1.pdf
- SL202307240027-20230725102003.G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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