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集群凤尾路项目工程监理
- 范围: 1、设置项目监理机构,完成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工作、保修阶段服务工作
- 概况: 项目名称: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集群凤尾路项目 项目编号:2208-440311-04-01-552305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集群凤尾路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2208-440311-04-01-552305005 工程类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集群凤尾路项目工程监理;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8-0709:00至2023-08-11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8-08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8-09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无需编辑技术标,根据73号文要求,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8-11
- 开标时间: 2023-08-1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集群凤尾路项目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集群凤尾路项目工程监理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集群凤尾路项目 项目编号:2208-440311-04-01-552305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集群凤尾路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2208-440311-04-01-552305005 工程类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集群凤尾路项目工程监理;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8-07 09:00 至 2023-08-11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8-08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8-09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无需编辑技术标,根据73号文要求,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科学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孙工 办公电话:13714105093 传真: 手机号码:13714105093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招商局科技园A2栋12楼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李工 办公电话:1812707681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208-440311-04-01-552305005001 标段名称: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集群凤尾路项目工程监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8-11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64.7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1、设置项目监理机构,完成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工作、保修阶段服务工作。 2、燃气监理属专业监理内容不包含在项目监理范围内(由发包人另行委托)。 计划总投资:23803.53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08-30 00:00:00.0 至 2026-08-30 00:00:00.0 拟采用评标方法:其他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以下条件部分满足: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不分级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 其他要求: 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参与过本工程的施工的工作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与上述单位的负责人为同一法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如出现以上情形,在发现时招标阶段(指资格审查阶段、开标阶段、定标阶段)将其排除在合格投标人之外。 4.根据深建规[2018]3号文,本项目不接受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参加本次监理的投标。 投标人项目总监要求: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在投标单位注册; 投标申请人项目总监必须具备最低资质等级:无 项目总监专业要求: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项目总监是否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是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设函》,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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