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龙门县南昆山圩镇电线电力设施迁改工程(第二次招标)
标段(包)名称:龙门县南昆山圩镇电线电力设施迁改工程(第二次招标)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99-124413006905190362-20251225-000002-6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龙门县南昆山圩镇电线电力设施迁改工程(第二次招标)施工招标公告(工程编号:惠公易建龙门【
2025】111B)于2025年12月25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了招标公告,现作出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须知”中“条款号1.4.1”作出如下更正:
|
原
条款号
1.4.1
:
|
现更正为:
|
|
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1、1.2资质:
1.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1.2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许可,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对应于2025年7月1日起换发的电子证照,应为承装、修、试三级(10千伏以下)或以上许可资格。【注: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
2、项目团队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以上人员不能兼任。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列明项目团队成员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以上各类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书扫描件、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
2025年05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3、业绩要求:无。
4、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
5、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6、其他要求:无。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
|
|
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1、1.2资质:
1.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1.2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许可,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对应于2025年7月1日起换发的电子证照,应为承装、修、试三级(10千伏以下)或以上许可资格。【注: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
2、项目团队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以上人员不能兼任。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列明项目团队成员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以上各类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书扫描件、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
2025年05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3、业绩要求:无。
4、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
5、其他要求:无。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
|
若本更正公告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作相应顺延,具体时间以本项目调整后的《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本
澄清更正
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
特此公告。
招标人:龙门县南昆山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人:龙门县龙旭招标造价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相关附件
更正公告.pdf